玉龙纳西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是玉龙纳西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玉龙纳西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玉龙纳西族自治县知识产权局、玉龙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牌子。
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制定有关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组织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开展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和办理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反不正当公平竞争工作。开展垄断线索排查,组织指导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和打击传销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有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县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根据省、市的制度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配合上级部门开展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纤维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后监督管理。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备案登记等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食品经营许可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特殊食品注册、备案和监管工作。
(十)负责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一)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推动各部门、各行业的标准化工作;依法组织指导修订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工作;依法监督标准的实施;管理商品条码和标准化信息工作。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县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十四)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负责保护知识产权,统筹指导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承担职责范围内的知识产权监督管理和执法工作;促进知识产权运用,统筹指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地理标志产品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商标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日常监督管理和商标违法查处工作。
(十五)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组织协调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六)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贯彻执行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职责指导和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和督促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以及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检查和稽查执法。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的许可初审、检查和处罚,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和处罚。
(十七)承担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和物价执法。负责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
(十八)承担盐业执法。组织指导全县食盐生产、经营、消费环节质量安全监管;组织开展食盐日常监管、专项整治、监督抽查和快速检测等工作;开展风险评价和风险监测,负责食盐安全风险排查、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负责食盐质量安全宣传和科普教育。
(十九)负责指导广告业发展工作。组织实施广告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广告发布登记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监督检查工作。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
(二十)组织实施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工作。组织协调全县网络经营主体备案和网络经营主体电子标识管理工作;承担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日常监测工作,为查处网络交易市场违法违规案件提供电子证据提取和应用等技术支撑。
(二十一)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督促检查县级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履行食品安全相关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二十二)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设18个内设股室,分别为:办公室、人事教育股、计划财务股、政策法规股、食品生产流通安全监督管理股、食品餐饮安全监督管理股、药品监督管理股、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股、质量发展和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股、标准计量股、认证认可监督管理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消费环境建设指导股、企业信用监督管理股、特种设备质量安全监察室、反不正当竞争股(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食安办综合股。
下设直属机构4个,分别是:玉龙纳西族自治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企业注册登记局、价格监督检查所、知识产权促进保护局。
下设派出机构:按乡镇行政区划原拟设立16个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为副科级。现阶段实际设立黄山市场监督管理所、白沙市场监督管理所、拉市市场监督管理所、石鼓市场监督管理所、巨甸市场监督管理所、鸣音市场监督管理所共6个所。
办公地址
玉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玉龙县金川路2号
玉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注册局:玉龙县金川路2号
黄山市场监督管理所:玉龙县金川路12号
白沙市场监督管理所:白沙镇新善村委会丰乐村(原白沙邮政所)
拉市市场监督管理所:玉龙县拉市镇海东村委会梅子村
鸣音市场监督管理所:玉龙县鸣音镇鸣音村委会鸣音街
石鼓市场监督管理所:玉龙县石鼓镇石鼓村委会江南二村
巨甸市场监督管理所:玉龙县巨甸镇巨甸村委会拉市坝二队
现任领导
局长:和文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