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二起义
1627年发生在陕西关中渭北的农民起义事件
王二起义是爆发于1627年(天启七年)七月,陕西关中渭北的一次农民起义。这次起义揭开了明末农民起义的序幕。
事件背景
明朝末年,陕北及渭北连年发生灾荒。天启和崇祯之交(1625~1628)尤为严重。久旱不雨,草木枯焦,乡民外逃,饿殍载道。明王朝不但不减免租税,拯民生死,反而不断加派赋役,严令官吏督责税赋。农民“皮骨已尽,救死不赡”。
天启五年(1625),饥民迫急,人人迁怒,欲反富豪剥削,抗击官吏索征,以求生路。
事件经过
天启七年(1627)七月,饥荒愈加严重,加之疫疾肆流,死民甚多,“草木尽、人相食”。而官吏搜刮、催征更甚。时白水农民王二、种光道等,聚集灾民数百,插旗起义于白水县,揭开了明末农民起义的序幕。起义军操刀械,以墨涂面为志。起义军首战于灾荒严重的澄城。至澄城县城下,王二疾呼:“谁敢杀知县?”众齐声应道:“我敢杀!”连呼三次,众皆同厉声。王二知军众齐心,即率众攻入县城,诛杀了知县张斗耀。开仓济民后,恐官军合围,退至白水县洛河以北。在洛河北,随军饥民渐多,声势日大,遂转战渭北各地,攻城夺寨,处斩恶吏,打富济贫,百姓拥戴。王二起义军迅速壮大,使明王朝惊恐,派官兵围剿。王二义军打败了官军。此时,很多饥民和明王朝的一些逃兵,也纷纷加入起义队伍,起义军扩充到数千人,活动于山西、蒲城、宜君、洛川、白水等地。
王二揭起义旗之后,农民起义即成燎原之势。崇祯元年(1628),陕北府谷农民王嘉胤集结一群饥民造反,王二即率队北上与之汇合,起义军扩展到五六千人。不久王二、王嘉胤率众南进,驻军于黄龙川。起义军所经之处,杀贪官,破监牢,开粮仓,济饥民,风靡渭北。同时,陕北的高迎祥在安塞,王左挂、飞山虎、大红狼在宜川,王虎、黑煞神在洛川,王和尚在延川,王大梁在汉中南部,王嘉胤在甘肃庆阳,周大旺在武都也插旗举反。一二年间,农民起义遍及陕西全境及甘肃东部,并有川北一部,许多官兵也参加了起义军,《明史·列传》载:“山西巡抚耿如杞勤王兵哗而西,延绥总兵吴自勉、甘肃巡抚梅之焕勤王兵亦溃,与众盗合”。
崇祯二年(1629),明王朝诏令杨鹤为三边总督,围剿农民起义军,在战斗中,王二被俘,为陕西兵备商洛道刘应遇杀害。王二死后,王二余部继续战斗。据民国三十三年(1944)黎锦熙编撰的《洛川县志》记载,崇祯九年(1636)丙子,王二余众屠洛川县的菩提镇、李家庄,死者以万数。
事件原因
明末,西北地区的破产农民很多被迫当兵或驿卒,士兵同样受统治阶级的压迫。明万历以来,明廷因对付满洲,军费激增。但军费多为宦官和大臣、将领所吞没,因此西北各镇军队缺饷情形非常严重。至崇祯元年(1628),欠饷有至36个月的。士兵还替将领们做苦工、服杂役,并受种种虐待。天启末年,兵卒每人月领兵饷银5钱,不足买米一斗,“衣不遮体”,甚至当卖盔甲器械、卖妻鬻子。因此,起而反抗朝廷。
最新修订时间:2023-08-30 1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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