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华秉性刚烈,胸襟豁达,正直豪爽,侠义好施,名闻乡里。
光绪三年,
蒲县境内遭受百年不遇之大旱灾。天家庄村民常三多,因灾情所困,生活难继,于
光绪四年,将荆坡村前
石渠一条及水磨、石窑等产业,一同转卖给光华。当时,东关园子有几十亩水地,全靠
石渠之水引灌,凡用石渠浇地灌溉者,均按地亩多少收取水钱,以资修补石渠之费。
光绪六年后,常有因使渠浇灌,不纳水钱而争斗者,甚至诉诸公堂之事时有发生,光华常因此事犯难。
此后,家道中落,光华胞弟欲将
石渠典卖。光华获知实情,遂于
光绪十七年,毅然将
石渠、水磨、石窑等产,布施于东岳庙,成为庙产。光华此义举轰动一时,被传为佳话。光华长子
王祥云,于
光绪十七年撰文勒石,以志其父之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