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兰广(1806-1874),字耕心,号香圃,别号静涵,河南省修武县人。早年曾就读于南阳、河朔两书院。学习注重哲理,挈纲提要,讲究实用,不尚虚浮。曾把历代名臣良吏可作榜样者,汇集成册,悉心研讨,吸取经验教训。这对他后来漫长的官吏生涯,起了重要作用。王兰广为官,清正廉明,勤政爱民,秉公执法,刚正不阿。是个有
民族气节和爱国思想的基层官吏。
王兰广是
清道光十七年(1837年)的拔贡,翌年殿试列二甲第二名,以知县分发直隶(今河北省)。先后任
安平、南乐、
曲阳、饶阳、长垣、获鹿、枣强、交河、宛平、清苑、
天津、河间、大名等县的知县,还任过天津河防同知,安州知州及冀、定、遵化等直隶州的知州,最后补授广平府同知。所到之处,无不循声卓著,深受当地民众爱戴,其中尤以数治天津,政绩特为显著。
王兰广为官,清正廉明,勤政爱民。清道光二十八年(1848年)七月,王兰广任天津
知县王兰广是个有
民族气节和爱国思想的基层官吏。早在
第一次鸦片战争时,他任曲阳县知县。清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夏,曾奉词天津海疆,防堵英国侵略军。不久,当他听到清政府屈膝求和,与英帝国主义签订了第一个不平等的卖国条约--《南京条约》时,大为激愤,曾写下这样的感事诗:
清咸丰八年(1858年),王兰广任交河县知县。这年英、法帝国主义发动了
第二次鸦片战争《天津条约》。
在王兰广30余年的官吏生涯中,尽管对内勤于职守,勇于任事,救民防险,
除暴安良,深受人民
爱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