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兰生
清代音韵、乐律学家
王兰生(1679—1737)字振声,直隶交河人。雍正时期内阁学士、浙江学政、安徽学政、陕西学政。乾隆时期内阁学士、刑部侍郎、礼部侍郎。
人物生平
少颖异。李光地督顺天学政,补县学生,及为直隶巡抚,录入保阳书院肄业,教以治经,并通乐律、历算、音韵之学。光地入为大学士,荐兰生直内廷,编纂律吕正义、音韵阐微诸书。
康熙五十二年,赐举人,以父忧归。服除,仍直内廷。六十年,应会试,未第。上以兰生内直久,精熟性理,学问亦优,赐进士,殿试二甲一名,改庶吉士。
雍正元年,散馆授编修。三年,署国子监司业。四年,真除,督浙江学政。五年,迁侍讲。六年,转侍读。时查嗣庭、汪景祺以诽谤得罪,停浙江士子乡会试。兰生奏言:“诸生当立品奉公,如有潜通胥役,欺隐钱粮,察出黜惩。臣按考所至,严加晓谕,并令地方官开报,必使输粮乃得入试。”上深嘉之,命浙江士子准照旧乡会试。七年,擢侍读学士,督安徽学政。九年,迁内阁学士,仍留学政。十年,命再留任三年。寻充江南乡试考官,调陕西学政。十三年,以所举士得罪,左授少詹事。
高宗即位,召入都,复授内阁学士。乾隆元年,迁刑部侍郎,兼署礼部侍郎。二年春二月,上奉世宗葬泰陵,兰生扈行。次良乡,发,病遽作,卒於肩舆中。赉白金五百,治丧涿州,待家人奔赴,赐祭葬如例。
兰生为学原本程、朱,光地授以乐律,与共校朱子琴律图说,刻本多谬误,以意详正,遂可推据。既入直,圣祖授以律管、风琴诸解,本明道程子说,以人之中声定黄钟之管,积黍以验之,展转生十二律,皆与古法相应;又至郊坛亲验乐器,推匏土丝竹诸音与黄钟相应之理,其说与管子、淮南子相合。音韵亦授自光地,谓邵子经世详等而略韵,顾炎武音学五书详韵而略等,兼取其长,以国书五字类为声韵之元以定韵,又用连音为纽均之法以定等,皆发前人所未及。圣祖深赏之,禁中夜读书,惟兰生侍左右,巡幸必以从,亟称其贤。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0-12-02 20:55
目录
概述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