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再兴,男,1952年6月出生,香港永久性居民、毅德控股集团主席。任第十一、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第三、四届副会长,第十、十一届全国工商联常委,江西赣商联合总会执行会长、香港江西社团(联谊)总会主席、赣州商会联合总会会长、深圳江西商会名誉会长、香港中国商会会长、香港深圳社团总会永远名誉会长、香港潮属社团总会名誉会长、香港广东社团总会名誉会长、深圳市潮商会荣誉会长、深圳同心俱乐部副主席。
上世纪70年代,王再兴初中毕业后,通过招工,进了当地一家阀门厂当工人。这家集体所有制小厂经过改制、人员分流,如今早已不复存在。但在工厂原址,还设有留守办公室,负责处理退休人员的善后事宜。据一名留守干部回忆,王再兴是1970年12月进的阀门厂,一开始是当装配钳工,后来在厂里学了驾驶当司机,学会开车以后,就辞职下海自己承包运输车队了。
从1982年开始下海经商,在江西省先后创办了铸造厂、钢铁厂、热浸镀锌(铝)厂、运输队等,并承包经营了国营企业赣南化工厂、投资建设了江西省第一条中外合资公路。此外,还分别在海南、深圳、汕头、广州投资创办企业。1996年创办
香港豪德集团有限公司,任董事局主席,从此开始了在国内投资大型物流中心市场建设、公路桥梁建设、市政建设、生物工程、金融投资等经营活动。王再兴先生多年来致力于联络各地华人、华侨为国内的经济发展献计出力, 1995年移民香港,任香港
万利达(中国)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1996年至今,任香港豪德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
2004年4月荣获深圳市、广东省、河南省、江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全国
光彩事业奖。 荣获全国工商联颂发的“人民不会忘记”奖牌、王再兴荣获江西省“十大爱心人士”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