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勇,男,1975年1月出生,汉族,山东
滨州人,1995年12月参加工作,2000年7月入党,大学学历。
人物履历
1993.09~1995.07
南京农业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会计审计专业学生
1995.07~1995.12 待业
1995.12~1999.03 山东省滨州市(县级)人民检察院书记员
1999.03~2002.03 山东省滨州市(县级)人民检察院助理检察员
2002.03~2004.05 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检察员
2004.05~2006.05 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检察员[其间:2003.09~2005.07山东大学(网络教育)法学专业本科毕业]
2006.05~2007.03 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兼信息中心主任、检察员
2007.03~2008.10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科助理检察员
2008.10~2009.10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科检察员
2009.10~2011.01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科副科长、检察员
2011.01~2011.09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助理、刑事检察科副科长、检察员
2011.09~2011.10 苏州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副处长
2011.10~2012.05 苏州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副处长、检察员
2012.05~2015.12 苏州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副处长、检察员(其间:2015.12遴选为员额检察官)
2015.12~2016.03 苏州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处长、检察员
2016.03~2019.06 苏州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处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其间:2016.10评定为一级检察官,2019.05晋升为四级高级检察官)
2019.06~2020.05 苏州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2020.05~2020.06 苏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第四检察部主任、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2020.06~2020.11 苏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第四检察部主任、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2020.11~2021.09 苏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2021.09~至今 苏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曾任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主持工作)、四级高级检察官,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担任职务
中共江苏省第十四届委员会候补委员
职务任免
2020年5月,拟任苏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
2024年1月9日,苏州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任命,王勇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免去其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出版图书
主要贡献
王勇多次成功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十余次立功受奖。“827昆山反杀案”突发后,王勇作为检察机关代表提前介入,配合公安机关成功处置案件。他夜以继日分析案情,积极回应社情民意;他撰写七千多字分析报告,以生动案例对正当防卫进行系统阐释。促进司法与民意双赢。
王勇参与指导办理的常熟顾春芳集资诈骗案、外地垃圾非法倾倒太湖案等六个案件,先后被最高人民法院、国家网信办、《检察日报》等单位评为当年全国十大刑事案件;个人撰写了《程序性辩护的庭审应对》等近二十篇文章;主编及参与编写了《公诉人出庭的方法与技巧》等四本著作。
王勇还在《法律读库》等微信公众号上发表了《刑法修正案(九)学习之初体会》、《不要仅盯着<贪污贿赂解释>中修改的数额》等几十篇点击量过万的业务文章。
2018年8月27日晚,江苏省昆山市震川路与顺帆路交叉路口,一辆宝马车驶入非机动车道险些与一辆自行车剐蹭,宝马车驾驶人刘海龙与骑车男子于海明发生争执。
刘海龙返回车内,取出一把砍刀连续用刀击打于海明颈部、腰部、腿部。击打中,砍刀甩脱,于海明抢到砍刀,并在争夺中捅刺刘海龙腹部、臀部,砍击右胸、左肩、左肘,刺砍过程持续7秒。
刘海龙受伤后跑向宝马轿车,于海明继续追砍2刀均未砍中,其中1刀砍中汽车。后刘海龙因失血性休克死亡。
案发24小时,王勇率领团队依法主动介入引导侦查,与侦查人员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发挥各自优势,实现了1+1>2的效果。
在介入初期,他针对案件事实共提出十六条侦查建议,为及时查清案情提供了帮助。
在查明事实后,他及时撰写了七千余字的事实和法律分析意见,提供给上级参考,为该案最后定性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2018年9月1日,他先后参与起草昆山的《警方通报》《检方通报》。两个《通报》和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发布的《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的分析意见》,对于海明的行为做出了层层剥茧、严丝合缝的说理,以生动案例系统完整阐释正当防卫,备受好评。他以生动案例对正当防卫进行系统阐释。促进司法与民意双赢。
所获荣誉
2018年12月4日,获得
2018CCTV年度法治人物。
颁奖词:逞凶者步步紧逼,无辜者退无可退,生死一线间,法律是武器,不是羁绊!正当防卫,是你给出的铿锵答案。善良,不再是善良者的墓志铭,邪恶,更不是邪恶者的通行证。你让正义不只书写在条文里面,而是鲜活在了巷陌之间!
2019年6月14日,被列入第九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拟表彰对象公示名单。
2019年6月25日,《中共中央组织部 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表彰第九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的决定》表彰为“人民满意的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