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如玄(1961年10月2日-), 中国台湾地区知名律师,台湾大学法律系法学士、
台湾辅仁大学法律学研究所法学硕士、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
人物履历
台湾银行桃园分行试用员(1986)
台北律师公会妇女人身安全问题研究强奸组召集人(1990-1992)
台北律师公会伦理风纪委员会委员(1993-2002)
新女性联合会秘书长(1993),理事长(1994)
现代妇女基金会受暴妇女诉讼扶助委员会召集人(1996-1999),董事(1999起)
妇女新知基金会常务董事(1996-1998),董事长(1998-1999),常务监事(2000-2001)
台湾“法务部”研修民法亲属编男女平权相关条文专案小组修法委员(1995)
中国比较法学会副秘书长(1995)
台北县政府法律扶助顾问(1995起)
台北律师公会监事(1996-1999),常务理事(1999-2002)
台湾律师公会联合会代表(2002-2004)
励馨社会福利事业基金会顾问(1996)
台北市政府市长顾问(1996-1998)
台北市政府市政顾问(1999起)
台北县政府就业歧视评议委员会委员(1996-2000)
台北市政府就业歧视评议委员会委员(1998起)
台北市政府两性工作平等委员会委员(2002起)
台湾地区“劳委会”主委(2008年5月)
社会活动
王如玄于1991年加入吕秀莲组成的新女性联合会,展开她以律师身份投入社会运动的第一步,当时她也是律师公会妇女人身安全问题研究强奸组召集人,特别关注
弱势女性权益。
1993年她担任长期被家暴妇女邓如雯杀夫案的主辩律师,首度受到社会关注。
邓如雯案之后,她继续推动、促成
家庭暴力防治法草案,1997年她担任现代妇女基金会董事任内,率先向社会推广家庭暴力预防手册,家庭暴力防治法于1998年通过,中国台湾地区是当时亚洲第一个有家庭暴力防治法保护的地区。
除了婚姻暴力,女性在职场上也受到不平等的对待,1996年一位遭
雇主强暴的
菲律宾女佣控告雇主,王如玄义务担任律师,这是岛内首件外籍劳工控告雇主案 ;2000年林口长庚
医院护士控告医生性骚扰案,王如玄任代理诉讼律师,此案历经4年,被害人才获得
损害赔偿,被害人后来将全数赔偿捐给当时协助诉讼的妇女新知
基金会。
朱立伦竞选搭档王如玄19日表示,她从事社会运动时确实有很多议题和绿营结合,但民进党非常排外,反而是国民党愿意包容不同声音的人。
政治主张
担任台当局“行政院”妇女权益促进会委员时期(1998年至2003年),王如玄更加积极企图从制度面改善女性的地位,为唤起女性本身的自觉,妇权会于1999年推出岛内首部针对女性而写的“女人六法”,主编就是王如玄;她参与并推动多年的两性工作平等法,则于2002年3月8日上路。
长期以专家、协助受虐妇女的社运人士自居的王如玄,在2008年5月入阁,成为劳委会有史以来最年轻的主任委员。
她在“劳委会”主委任内,遇上二次大战以来最严峻的
失业问题,推出“立即上工计划”、“充电加值计划”、“立即充电计划”目的都是促进劳工就业或鼓励
企业 协助员工进修。
2012年9月,因“内阁”拍板基本工资缓涨,王如玄为捍卫劳工立场愤而请辞下台,其与朱立伦一向宣示要替劳工加薪的立场一致。
参加竞选
2015年8月15日,中国国民党主席朱立伦决定推荐前“劳委会”主委王如玄律师担任副手,在场中常委鼓掌通过。朱立伦说,王如玄长期从事妇女运动,关心弱势与两性平权,其努力获得社会肯定与支持。他还称,绝对不会让副手是个无声的人,“只希望她讲话慢点”。外界关注未来她是否加入国民党,王如玄称,她一路走来、始终如一,“我就是无党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