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国
首都师范大学教授
王安国(1942.3.12-),男,贵州贵阳人,汉族,中共党员,现为首都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教授
人物经历
1957-1964年,在贵州大学艺术系理论作曲专业学习并本科毕业。1964-1978年,在遵义歌舞团担任作曲指挥。1979-1981,武汉音乐学院作曲技术理论研究生,获首批学位。1982-1986,湖南师范大学任艺术系副主任、音乐系主任。1986-1993,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特约研究员。1993年起,首都师范大学任教;1994-1997年任音乐系主任。
主要社会兼职
现任:中国音乐家协会理事、理论委员会常务副主任;
北京市音乐家协会副主席;
中国音乐教育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及高师中心组负责人;
全国高师理论作曲学会会长;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委员会议题学科评审组副组长;
2000年被选为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音乐学科审查委员;
2000年元月被聘为中央音乐学院音乐学研究所首届专家委员会委员;
2000年5月被聘为厦门大学艺术学院兼职教授(任期五年);
2000年12月被聘为北京师范大学艺术系兼职教授;
2001年2月被聘为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特聘教授,11月被聘为院长;
2001年3月被聘为浙江省教育学院客座教授
2003年3月被聘为教育部艺术教育委员会委员;
曾任: 1985及1992年曾两任湖南省音协副主席;
1988至1996年任湖南省文联副主席;
1986至1990年任《人民音乐》编委;
1987至1994年任《中国当代音乐》编委、《中国音乐年鉴》创作专栏;
1989年任《中国音乐报》副主编。
主要贡献
学术成果
长期致力于作曲技术理论、中国当代音乐、音乐教育学的教学与研究。在国内外发表论文及评论一百多篇,计二百余万字。代表性专著有《现代和声与中国作品研究》、《复调写作及复调音乐分析》、《全国通用高中音乐教科书》等。
1986年以来为国家连续培养了十届硕士研究生。
2000年受教育部体卫艺教司委托,主持修订全国中小学音乐教学大纲。
2000年受北京市教委及人民音乐出版社委托,主编九年制义务教育中小学音乐教科书。
2000年3月受中央音乐学院音乐学研究所委托,主持承担国家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重点科研项目:《国民素质教育中的音乐审美》
2000年3月受教育部委托,主持承担“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项目——音乐课程国家标准”的研究、制定工作。
1988年以来先后十次应邀赴美国法国韩国日本、中国台湾地区、中国香港地区等国家和地区的圣丹尼音乐学院、圣皮埃尔音乐学院、英国皇家音乐学院伦敦艺术大学伦敦交响乐团、苏格兰BBC电台、香港大学台北师范学院、台湾交响乐团、日本冲绳艺术大学等处出席国际学术会议及讲学。
出版图书
获奖记录
1995年9月获国家级优秀教师称号(国家人事部、国家教委颁发),同年被评为北京市优秀教师(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教委)。1998年入选“北京市跨世纪优秀人才”。1988年获全国权威核心期刊《中国音乐学》首届“中青年优秀论文评奖”(55岁以下,全国范围)唯一的一等奖。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10-16 12:28
目录
概述
人物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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