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崇文(1468年-1520年),字叔武,号兼山,王珣第三子,山东曹县人。明代
弘治六年(1493)
进士,手。后历官大同知府、江西按察司副使,四川副使、山西参政、河南布政使等职,正德十五年二月十六日卒,享年五十三岁。
王崇文(1468年-1520年),字叔武,号兼山,山东曹县人。
弘治六年(1493)进士,选
庶吉士,授户部主事,历升
员外郎、郎中,诸司章奏及度支拟议多定其手。后历官大同知府、江西按察司副使,四川副使、山西参政。正德十二年(1517),进河南右布政使、躬历省中各地,均无徭役。迁左布政使,居四月,升右
副都御史巡抚保定等处兼
提督紫荆关王崇文,字叔武,山东曹县人。弘治癸丑进士,选为翰林院庶吉士,授吏部主事。历升员外郎、郎中,诸司章奏及度支拟议,多定自其手。转大同知府,晋江西按察司副使,提督学政。未几,以外艰归。服阕,补四川,仍前秩,晋山西参政。丁丑,晋河南右布政使,躬历郡邑,均平徭役,转左。才四月,晋右副都御史,巡抚保定等处,兼提督紫荆等关。未赴而卒。
崇文明爽,事至剖决无滞,为人诚笃,然颇粗厉。在江西,士有忤其意者,辄出秽语诟詈,又以父珣及兄弟多起甲科,时时以门阀以矝,人或谓之浅云。(《明实录 武宗实录卷一百八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