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廷弼(1912—1985)
山西人。30年代代表山西
篮球、足球队参加当时的全国运动会。解放初期入川任商业厅厅长。其后转投体育界,成为四川体育事业的领导者、开拓者。曾任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四川分会主席、
中国篮协副主席。为四川和成都体育事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早在1927年中学时期,王廷弼就经常参加班级和校际篮球比赛,曾先后四次作为山西运动员代表参加了在北平举行的全国以及大区运动会。1931年作为山西中学生篮球代表参加了在北平举行的华北运动会;1933年代表山西省参加了在
南京举行的第五届全国运动会。在山西大学读书期间,他于1934年和1935年作为山西省代表参加了在天津举行的一次华北运动会和上海举行的第六届全运会。经常参加比赛,使他与社会发生了比较广泛的联系,开始接受进步思想影响并于193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此后他多次以运动员身份麻痹敌人掩护同志。
八路军120师战斗篮球队队员。1937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第二战区民族革命战地总动员委员会委员兼组织干事,战总会巡视团长,山西第二专署民教科长,战地动员总会晋察绥边区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代主任、八路军绥蒙总动员会主任,晋绥军区政治部总务处长,绥蒙政府及雁门行署财政处处长,西安军管会财政处副处长,陕甘宁边区政府财政厅财政处处长,成都军管会工商处处长,川西行署工商行、商业厅厅长。
解放后他先在四川省商业厅任厅长,后于1956年初夏调到四川省体委担任副主任,党组书记,致力于四川省体育事业的组织和发展工作,并带领四川在1956年第一届全运会取得优异成绩。并且还长期担任全国体总委员,全国篮球协会副主席,全国体总四川分会主席,1982年他退居二线,1983年当选为四川省委顾问委员会委员。这期间,他一方面作顾问工作,同时还以全国体总四川分会主席的职务协助省体委工作。虽年逾七十,却仍然积极地为体育事业献计献策,直到1985年8月15日因不治之症抢救无效,病逝于成都,终年75岁。
抗战时期,在贺龙同志挽留下,王廷弼于1940年留在
延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