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强
复旦大学法学院原院长
王志强,男,1971年10月生,汉族,籍贯安徽巢县,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教授,1998年9月参加工作。复旦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教育背景
1989-1993年,复旦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
1993-1996年,复旦大学法制史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
1996-1998年,北京大学法律思想史专业,获法学博士学位,
2005-2006年,美国耶鲁大学(Yale University),获法学硕士(LL.M.)学位。
2008-2014年,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J.S.D)。
工作经历
1998-2000年,复旦大学中国历史地理研究所,博士后研究人员
2000至今,复旦大学法学院,副教授(2000-2005)、教授(2005至今)
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爱德华访问学者(2005)
法国里昂学术院研究员(2013-2014)
德国马克斯-普朗克欧洲法律史研究所访问研究员(2016)
曾任复旦大学法学院院长。
学术兼职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学科评议组成员
上海市法学会副会长
复旦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
中国法律与历史国际学会理事
职务任免
2023年7月14日,复旦大学校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周虎同志宣读学校任命决定:王志强同志不再担任法学院院长。
主要贡献
专著
译著
对抗式刑事审判的起源》(译著),复旦大学出版社,2010年。
论文
《〈名公书判清明集〉法律思想初探》,《法学研究》1997年第5期。
《南宋司法裁判的价值取向》,《中国社会科学》1998年第6期。
《清代的丧娶、收继及其法律实践》,《中国社会科学》2000年第6期。
《论清代的地方法规:以省例为中心》,《中国学术》2001年第3辑。
《清代成案的效力及其运用中的论证方式》,《法学研究》2003年第3期。
Case precedent in the Qing China, 18 Columbia Journal of Asian Law (2005)。
《制定法在中国古代司法判决中的适用》,《法学研究》,2006年第5期。
《中英先例制度的历史比较》,《法学研究》2008年第3期。
《清代巴県銭债案件の受理と审判―近世イギリス法を背景として》,《中国诉讼社会史の研究》(夫马进编,京都大学出版会,2011年)
《中国法律史叙事中的“判例”》,《中国社会科学》2010年第5期
英文版:“Precedent” in the Narrative of Chinese Legal History, Social Sciences in China, 2011, No.2
科研项目
截止至2009年底,王志强教授曾承担省部级科研项目如下:
2002~2009的短短8年期间,先后三次主持、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发表论文
王志强教授在中国社会科学的学术顶级刊物发表论文如下:
出版图书
当前研究
“司法中的‘事实’:中国与西欧的历史比较”
“十八世纪前期的国家权力与刑事法律推理:中国、英格兰与法国”
获奖记录
第九届霍英东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奖(研究类)二等奖(2004年),第三届上海市优秀中青年法学家(2006年),上海市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2009),第七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奖(2014)。
最新修订时间:2023-10-29 08:18
目录
概述
教育背景
工作经历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