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承志,男,湖北
鄂州人,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院,现任
中山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人物经历
1995.09-2005.06,就读于
武汉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
2005.07-08,根据香港政府“输入内地人才计划”,在港从事仲裁法研究。
2009.01-2010.01,美国
天普大学法学院访问副教授。
主要成就
先后出版法学专著1部,主编、参编学术著作多部。主持或参与国家级、省部级及校级科研项目10余项。先后在《中国法学》、《法学评论》、《暨南学报》、《
中山大学学报》、《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等核心期刊上单独或合作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
社会兼职
兼职律师
广州、佛山、珠海、肇庆仲裁委员会 仲裁员
中国国际私法学会 理事
代表作品
著作
1.《
美国冲突法重述之晚近发展》,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专著)
2.《武大国际法评论》(1-3卷),
武汉大学出版社2003-2005年版(副主编)
3.《WTO公平贸易实务》,上海三联书店2006年版(参编)
4.《国际私法:论点、法规、案例》,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参编)
5.《WTO公平贸易案例评析》,上海三联书店2003年版(参编)
论文发表
论夫妻财产关系法律适用的范围,载《暨南学报》(哲社版)2014年第11期
共同开发南海油气资源的法律问题,载《
中山大学法律评论》(第11卷第2辑),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
海洋资源
共同开发的国际法基础考察,载《
武汉大学学报》(哲社版)2013年第6期
涉外知识产权审判中的法律适用问题,载《法学评论》2012年第1期
凯尔森国际法优先的一元论思想研究,载《
中山大学学报》2011年第 6期
内地仲裁裁决在香港法院执行中的公共政策问题,载《仲裁研究》第26辑,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
纯粹法理论下的“国际法优先说”,载《公民与法》2010年第7期
我国区际司法协助的制度发展及理念创新,载《
中山大学法律评论》(第7卷),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
深化粤港澳合作中民商事司法问题研究,载《
汕头大学法学评论》(第3辑),
知识产权出版社2009年版
我国区际民商事管辖权的冲突及协调,载《暨南学报》(哲社版)2008年第4期
美国《第一次冲突法重述》败因的法社会学分析,载《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07年第4期
美国集团诉讼中的法律选择问题,《法学评论》2007年第2期
美国统一冲突法的道路选择,载《中山大学法律评论》(第6卷),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
内地与香港《安排》实施六周年之回顾,载《商事仲裁》(第2集),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
香港法院拒绝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制度实证研究,载《国际法评论》(第2卷),
中国法制出版社2007年版
涉外票据法律适用规则探析,载《武大国际法评论》(第4卷),武汉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从美国“第二次冲突法重述”看我国侵权冲突规则,载《
武汉大学学报》2006年第5期
比较法与冲突法关系关系之重新厘定,载《
法制与社会发展》2005年第2期
布鲁塞尔公约在英国的实施——英国国际民事诉讼若干问题之案例研究,载《
国际法与比较法论丛》(第13辑),
中国方正出版社2005年版
欧洲冲突法晚近之发展,载《中国法学》2004年第5期
国际特许经营法律问题初探,载《
宁夏社会科学》2004年第3期
第三次冲突法重述之萌动,载《时代法学》2004年第2期
第三次冲突法重述:美国学者的新尝试,载《武汉大学学报》2004年第1期
美国经验主义之冲突法,载《
中国国际私法与比较法年刊》(第7卷),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
国际私法条约在英国的适用,载《民商法论丛》(第29卷),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
珠海A公司和香港B公司氧化铝买卖合同纠纷案探析,载《武大国际法评论》(第2卷),武汉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科研项目
2007-2008年:主持中山大学
人文社会科学青年教师桐山基金项目“广州亚运会与国际体育争议仲裁机制研究”
2008-2010年: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体育争端解决中国际法与国内法协调研究”
2010-2012年:主持中山大学青年教师培育项目“中国国际私法案例类型化研究”
2011-2012年:主持中山大学环南海研究计划招标项目“共同开发南海海洋资源法律问题研究”
2012-2013年:主持外交部条法司
政府采购制度研究项目“成员方加入GPA协定时的保留条款”
2014-2015年:主持国家海洋局南海维权技术与应用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解决南海争端的法律方法研究”
2014-2016年:主持司法部中青年项目“我国涉外民事司法中的理性与礼让”
出版图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