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捷臣(1898年-1983年),原山东省第六届人人常委会副主任、全国侨联委员、山东省侨联主席。由东平度人。1935年到印尼经商。在侨居印尼期间,积极参加华侨爱国团体声援祖国人民的抗日救国斗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参加雅加达爱国华侨组织的山东分会,担任外交副会长。1953年回国,1956年,他同其他华侨一起捐款,在平度县修建华侨中学一处。曾先后当选为山东省第一、二、三、五、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山东省第一、二,三届人民委员会委员,政协第一、二、四届山东省委员会常委,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第五届全国政协委员,全国侨联委员。历任山东省侨委副主任,山东省侨联主席,山东省第五届、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等职,去世后,根据他生前夙愿,经中共山东省委研究,报请中央同意,追认他为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
人物生平
王捷臣出生于清朝末年山东平度的一个贫穷佃农家庭, 父亲王汝周常年给地主做苦工, 母亲王张氏( 山东高密人) 常年讨饭, 兄王学崐 14 岁就给地主扛长工, 16 岁随同村人闯关东, 24 岁惨死在苏联伊里古斯黄河金矿。1935 年, 因生活所迫, 王捷臣同志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 时年他已 38 岁) , 离开了生他养他的故土, 离乡背井、飘洋过海, 随邻村人来到印度尼西亚雅加达。
初到异国他乡, 人地生疏、语言不通, 气候炎热、水土不服, 身染重病、度日如年。为谋求生计, 王捷臣寄人篱下、出尽苦力。他在侨居印尼期间, 亲眼目睹了日本法西斯的暴行, 时刻怀念祖国, 关心祖国的前途与命运。在日本帝国主义侵略中国期间, 他舍生忘死, 组建并领导了南洋爱国华侨同乡会, 于 1936 年组建成立了“长( 江) 黄( 河) 公会”, 又于 1938 年组建成立了“山东公会”, 积极支持并援助祖国人民的抗日救国斗争。他协助陈嘉庚等爱国侨领, 在东南亚各侨居国联合发起组织了“华侨救国救乡”活动, 团结联络各界人士,发动带领广大华侨踊跃为祖国捐钱捐物、献医献药, 并同时团结当地人民开展了抵制日货运动。在此期间,他积劳成疾, 并连遭叛徒出卖险些丧命, 被逼改名, 坚持斗争, 发动组织广大侨胞向国内捐献巨额抗日救国款物。从“七·七”事变到 1941 年初, 在这三年多的时间里,“南洋华侨筹赈祖国难民总会”( 简称“南侨总会”) 及下属的 45 个华侨社团, 发动华侨向国内捐献救国款物就达国币 26 亿元, 月均 6000 万元( 当时全国军费开支每月 7000 万元) 。他还参与发动组织印尼山东籍及外省籍华侨捐献了大批物资, 医药“奎宁丸”( 治虐疾) 1 亿粒以上, 军用医药器械及内外科药品无计其数, 衣物6 万余件, 布匹等一大宗, 运输车 65部等; 发动组织了不少热血青年回国投身抗战救国斗争。
新中国成立后, 他以更大的热情, 重新组织扩建了“长黄公会”与“山东公会”, 继续担任会长等领导职务, 热情宣传新中国的大好形势与伟大成就。抗美援朝期间, 他又积极发动华侨社团及广大侨胞踊跃支援祖国人民的抗美援朝斗争, 受到中央人民政府的嘉奖, 1951 年被邀参加国庆观礼。
1953 年 8 月—9 月, 王捷臣同志思乡心切, 几经周折, 辞别了他多年领导并工作过的华侨爱国社团及终日相处的海外众乡亲, 毅然放弃国外的优裕生活, 历尽艰辛, 携全家人从印尼返回祖国, 投身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次年, 他即联络发动侨居印尼的山东同乡会及山东籍 ( 特别是平度、昌邑等侨乡) 侨胞, 向家乡捐资兴办教育事业, 并亲邀旧部孙凤梧先生专程回国面商在家乡平度筹建山东省华侨中学。
1957 年,王捷臣同志开始主持领导全省的侨务工作, 并筹备成立了山东省归国华侨联合会, 领导全省侨联工作。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 王捷臣更是全身心地投入到改革开放的宏伟事业中去, 更加努力为党工作。他虽年事已高、体弱多病, 但时刻关心着祖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与我省的各项事业的发展, 进一步动员华侨华人投资、捐款、赈灾、兴办“三资企业”与公益事业等; 并于 1980 年 10 月筹备建立了“山东省华建公司”, 任副董事长、常务董事等职, 有力地支援了祖国与家乡的现代化建设。
1983年 山东省第六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捷臣在济南逝世,终年86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