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森,山西省临县碛口镇人,中国共产党早期党员,原国务院原参事。一生几经坎坷,身处逆境,但百折不挠,奋斗不息,始终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对党和人民的事业无限忠诚。一贯生活俭朴,淡泊名利,时刻惦念着老区、家乡。
1906年12月16日,王森出生于山西省临县碛口镇一个贫农家庭,原名郭生秀。
1924年考入山西汾阳铭义中学,期内改名为郭维秀。当时学校就有了党的活动,建立党、团小组,革命气氛十分浓厚,教师公开讲授社会主义,讲授国共合作和国民革命,学生自由阅读马列著作和进步刊物。五四运动以来的《独秀文存》、《胡适文存》、《社会进化史》、《新青年》、《每周评论》、《新妇女》、《青年进步》、《中国青年》等书刊深深地吸引着王森,使他对国家、民族、阶级有了全新的理解。
1925年“五卅”运动中参加革命,开展学生运动。1925年五卅惨案发生后,他积极参加汾阳地下党组织的声势浩大的反帝运动,并担任沪案后援会纠察员,多次接受党组织派遣,深入到碛口镇开展革命活动。
1926年1月,在汾阳中学由韩寿萱和李伯生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从此走上了职业革命的生涯。
1927年 7月,大革命失败后,王森却临危受命,担任中共汾阳县委书记,带领汾阳党组织坚持地下斗争。同年12月被捕,在狱中,面对敌人的严刑拷打,他始终坚贞不屈,严守党的秘密,保护了党组织和党员的安全。1930年出狱后,接受党组织的指示,赴晋西吕梁山区联络与党组织失去联系的中共党员,恢复党的组织,并担负起与中国工农红军晋西游击队联络工作。在文水、汾阳、孝义、祁县等地与失散的中共党员接头,建立新的交通联络点。在临县碛口镇,组织了中共临县工作委员会。
1932年,接受中共顺直省委指示,前往绥远河套地区开展党的地下工作,利用当地实力派王英“义勇军”头衔,组建党的武装力量。1933年,在顺直省委的主持下,绥远省中共临河县委成立,王森任书记。8月,驻扎在临河县祥裕村晋军屯垦部队地下党支部发动兵变,不幸失败,中共临河县委决定派赵子明到宁夏开辟党的工作。赵子明在宁夏站稳脚后,遂写信向原中共临河县委书记王森汇报在宁夏情况。
1934年5月,中共绥远特委负责人刘仁到河套地区视察工作,王森向刘仁汇报了赵子明在宁夏的工作情况,并提出迅速派人到宁夏开辟工作的要求。刘仁又向中共北方局汇报后,决定派王森到宁夏与赵子明一起开展工作。7月,王森设法把大革命时期的老党员、黄埔军校第四期学生、原在绥远工作被迫转移回山西的李德铭和在北平被国民党宪兵三团追捕的中共女党员李清华约到包头。然后,他们3人和从山西来的进步青年张春生一起于8月来到宁夏省城。当晚,王森、赵子明、李清华、李德铭等人召开会议,根据中共北方局的指示,决定成立中共宁夏特别支部,王森任书记。王森和李清华因有多年恋爱关系,组成家庭,住西府井(今新华西街展览馆路北)作为特支办公地点,李清华找到了在国民党宁夏省盐务局长马继德家当家庭教师的职业,王森以养病为由,在家领导特别支部工作。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在小学教师中培养了发展对象,在城市贫民中发展了党员,雷鼎三也在部队中培养了两个中下士班长作为发展对象。
1935年5月,正当特别支部工作顺利进行时,北平国民党宪兵三团电告宁夏省主席马鸿逵,要求逮捕李清华及有关人员。王森在卖水果老宋(党员)的帮助下,离开宁夏,到包头寻找党组织,特支解体。
1936年,调任平津地区地下抗日小组组长,长期在平津地区从事敌后抗日活动,历尽艰险,出生入死,出色地完成了党交给的各项任务。1945年回延安汇报工作后再次派往北平从事党的地下工作,直至解放。
1950年冬公开身份,改名为王森,投入到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事业中去,先后任国家贸易部对外贸易司亚洲处处长、中国进出口总公司副总经理、国家轻工业部进出口总公司首任总裁。1953年,从经济战线走上司法岗位,任北京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胡风反革命集团”案后,他毅然决定辞去副检察长职务,到北京市文联任专业作家。1961年6月—1963年10月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驻丹麦王国特命全权大使,1965年1月任中国科学院六五一设计院任临时党委副书记、副院长等职。在这期间,王森见证了我国第一颗人造卫星的研制过程,并亲眼目睹了第一颗人造卫星在1970年4月24日晚成功发射。
“文化大革命”中,王森被长期关押,备受摧残,与他相依为伴的夫人被迫害致死。1976年粉碎“四人帮”后,王森政治上获得新生,1979年11月被组织任命为国务院参事。
王森在进入古稀之年,报效党和祖国的愿望越来越强烈,不顾年迈,坚持深入到“老、少、边、穷”地区调查研究,就尽快改变贫困地区面貌、发展畜牧业生产、大力加强少数民族文化教育工作、加强革命传统教育等问题,向国务院和有关部门提出了多项意见和建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学会汇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