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爱丽,女,汉族,1962年3月生,黑龙江宝清人,1983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辽宁大学国民经济学专业和香港理工大学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社会工作硕士学位,二级研究员,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黑龙江省文化名家,黑龙江省第五批优秀中青年专家。
人物履历
历任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社会学、
社会工作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
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社会与科技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副厅级)。
现任中国社会学会副会长,黑龙江省社会学学会第八届理事会会长。
社会兼职
黑龙江省级重点学科社会学专业带头人,
中国社会学会副会长,中国生活方式专业委员会秘书长,中国妇女/性别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黑龙江省妇联第十届执委、第十一届、十二届常务委员,省科顾委专家组成员。
研究成果
近年来,作为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主持国际、国家级、省级社科项目18项。其中国家级项目6项: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1项(子课题负责人),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1项(海林市子课题负责人),国家“八五”“九五”重点项目3项(2项副主编、1项社会篇主编);美中合作1项(中方第二负责人),美中学术交流委员会、美国福特基金项目6项(负责人2项,3项为第二负责人);省社科基金1项,省人事厅、省科技厅归国留学人员资助项目2项;省委重点调研课题2项(第一执笔人)。
专著类
《当今中国婚姻裂变》,黑龙江科技出版社1995 ;
《中国人的性行为与性关系》(中方第二作者),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
《黑龙江省社会发展形势分析与预测》(副主编,每年一本),
黑龙江教育出版社(2008-2010);
《中国女性单亲家庭的社会支持网研究》,《改革开放30年中国婚姻家庭变迁》,
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
论文类
《个体户生活方式对其婚姻稳定性的影响》,《
社会学研究》 (1990.6);
《影响妇女社会地位的经济机制》,《学术交流》 (1995.2);
《分离.冲击.制导----现阶段我国城市婚姻变革》,《
学习与探索》(1995.4);
《要加强对青少年“亚文化”的研究(摘要)》,《
当代青年研究》 (1997.6);
《社会敏感问题调查的成功例证——“电脑问卷调查法”在“中国人的性生活”调查中的应用》,入选第36届
世界社会学大会交流论文,社会学网转载(2004);
《改制前后国有企业工人社会资本的变化——以黑龙江省T企业为例》,《学术交流》 (2007.12);
《黑龙江地域文化性格及其重塑》,《
黑龙江社会科学》(2007.5);
《弘扬大庆精神,凝聚我省更好更快发展的精神动力》,《
大庆社会科学》 (2009.5);
《中国女性单亲家庭:社会资本的弱化与发展》,《学习与探索》(2010.1);
《“大美大爱龙江”的内生动力与形象塑造》,《学术交流》 (2012.7);
《整合精神动力资源 再塑龙江文化之魂——我看“龙江精神”的建构》,《学术交流》(2012.1)。
报纸类
《凝聚正能量 赢得主动权》,《黑龙江日报》,2013-09-30(007);
《打好依法行政组合拳 创造亲商安商富商好环境》,《黑龙江日报》,2016-04-13(003);
《树立为人民做学问的理想》,《
中国社会科学报》,2016-05-27(005);
《重点回应群众关切 托住民生保障底线》,《黑龙江日报》,2016-06-07(003);
《让振兴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省人民》,《黑龙江日报》,2017-05-11(006);
《带领人民创造更加幸福美好生活》,《黑龙江日报》,2019-08-21(007)。
研究报告类
《关于促进我省更好更快发展精神动力问题的研究报告》(第二作者)获省委书记
吉炳轩批示,被省委政研室《社科研究成果摘报》第11期摘发(2009);
《关于在我省深入开展“社情民意”调查研究的建议》获省委宣传部部长批示(2003)。
获奖情况
荣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成果12项,主要有:省社科优秀成果一等奖2项(1项独立,1项第二作者)、二等奖2项、三等奖3项(1项独立,2项第二作者),中国社科院优秀成果一等奖1项(副主编),
中国社会学学会优秀论文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出版学术著作十余部,在国家级、省级以上报刊发表论文、研究报告60余篇,撰写理论文章百余篇。
任免信息
2015年12月,拟任
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党委委员。
2019年11月,黑龙江省妇联第十二届常委。
2020年11月,黑龙江省社会学学会第八届理事会会长
2022年5月17日,免去王爱丽的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