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玉军,男,汉族,持有南京理工大学工程硕士学位及中欧国际工商学院
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拥有逾20年的电厂生产及管理经验。
2014年8月26日,据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消息,
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昨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执行董事及总裁王玉军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省有关检察机关立案调查。
2015年8月12日,
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原执行董事、总裁王玉军(副厅级)涉嫌受贿罪、贪污罪一案,已由江苏省镇江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
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15年10月16日上午,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原执行董事、总裁王玉军(副厅级)涉嫌受贿罪、贪污罪一案,在
江苏镇江开庭审理。
2005年10月至2013年初,被告人王玉军先后利用担任
华润电力登封有限公司总经理、
江苏镇江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和
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总裁等职务便利,在燃煤运输业务、煤炭供应业务、工程款支付及人事安排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15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427.6519万元。另外,2008年10月,王玉军还利用担任江苏镇江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的职务便利,将其个人购买的宝格丽牌手链发票在江苏镇江发电有限公司账上报支,侵吞公款人民币6.03万元。
2016年6月21日,记者从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获悉,由江苏省镇江市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的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原执行董事、总裁王玉军受贿、贪污一案,经
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于6月17日公开宣判,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处罚人民币1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