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秀兰,女,
蒲剧花旦演员,生于1932年,初名秀贞,学艺后取名秀兰,祖籍山西临猗县。王秀兰曾当选为第三、五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956年任山西省人民蒲剧团团长,1958年任晋南蒲剧院蒲剧团副团长,主要作品有《
涧水东流》、《窦娥冤》。
抗战爆发后,流亡到西安。1939年入西安晋风剧社,受业于蒲剧花旦月月仙(原筱亭)。首次登台饰《
柜中缘》中的许翠莲,受到观众赞赏。后成晋风剧社主要演员,受聘到兰州、平凉等西北主要城市演出,在西北一带有一定影响。1950年回山西,先后在山西省大众蒲剧团、晋南蒲剧院、运城地区蒲剧团任主要演员。1952年参加第一届全国戏曲会演,获得演员二等奖。王秀兰与
阎逢春、杨虎臣、
张庆奎和筱月来并称蒲剧五大泰斗。
王秀兰擅演
花旦戏,除深得老师原筱亭的教益外,著名花旦孙广盛、
王存才和青衣
筱艳秋(孙安荣)都对她有较深的影响,并曾受到
梅兰芳、
程砚秋的指点。她勤奋好学,博采众长,传统功底深厚,戏路较宽,唱做皆优,尤以做工见长。她的表演细致,表情自然逼真,
舞蹈动作优美洗练。
在广泛地继承传统艺术的基础上,努力进行革新创造,逐步形成自己独特的艺术风格。她重视艺术经验的总结和戏曲理论的探讨,曾提出运用程式要做到真实化、生活化、个性化和舞蹈美的主张,并著有不少艺术散论。她在《
卖水》“表花”中美妙的舞蹈身段为人们所称道。她的嗓音清脆,咬字清晰真切,演唱委婉大方,韵味醇厚,声情并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