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秋婷(1992年7月—2018年11月19日),女,汉族,出生于云南省镇雄县乌峰镇,2014年9月参加工作,2018年8月成为中共预备党员。生前系云南省大关县纪委监委驻天星镇打瓦村工作队员。
人物生平
曾任大关县悦乐镇第一中学教师,大关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工作人员,大关县纪委派驻宣传部纪检组科员。
2018年10月—2018年11月,云南省大关县纪委监委驻天星镇打瓦村工作队员。
个人生活
王秋婷从小懂事,学习刻苦,成绩优秀,是4个子女中唯一的大学生,是一家人的希望和骄傲。家里经济条件不好,王秋婷读大学时,每个周末都去勤工俭学挣学费和生活费,工作后,还时常往家里寄生活用品。
所获荣誉
2018年12月2日,共青团云南省委、
云南省青年联合会联合发文追授因公殉职扶贫干部王秋婷“云南青年五四奖章”荣誉称号。3日,共青团云南省委派出干部赶到昭通市镇雄县城,将荣誉证书和奖章送到王秋婷父母手中。同时,还送上慰问金并对王秋婷的不幸遇难感到惋惜,希望王秋婷父母能早日从悲痛中走出来。
2018年12月18日,为表彰王秋婷同志的先进事迹和可贵精神,云南省妇联决定追授王秋婷同志“云南省三八红旗手”称号,号召全省广大妇女向王秋婷同志学习。希望全省广大妇女以王秋婷同志为榜样,学习她对党忠诚、信念坚定的政治品格,学习她心系群众、真情为民的优秀品质,学习她立足岗位、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学习她扎根一线、勇于担当的奉献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奋发有为,扎实工作,努力为云南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贡献巾帼力量。
2019年04月10日,云南省委同意追认王秋婷同志为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王秋婷是昭通市大关县纪委监委派驻天星镇打瓦村扶贫工作队的队员。2018年11月19日,王秋婷在驻村扶贫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因公殉职。驻村期间,王秋婷勤于学习、努力工作、甘于奉献,用脚步丈量着打瓦村的山山水水,用生命诠释着纪检监察干部的使命与担当。鉴于王秋婷同志生前工作表现突出,思想要求进步,主动向党组织靠拢,云南省委研究后决定,追认中共预备党员王秋婷为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
2021年2月25日,党中央、国务院决定,追授王秋婷“
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
人物逝世
2018年11月19日,王跃阳、王秋婷、高静3名扶贫工作队员驾车从打瓦村返回大关县城汇报工作情况。途中与货车相撞,王秋婷经抢救无效不幸遇难。王跃阳、高静仍在昭通市一院医治,各项生命体征基本正常。事发后,大关县委政府及县纪委监委相关人员也一直在做家属的安抚和善后工作。
2018年11月22日,王秋婷的遗体告别仪式在昭通市昭阳区举行。
人物评价
王秋婷来驻村后,我们天天在一起工作。因为她还年轻,都是边学边干,是一个认真负责、积极肯干的人。(云南省
大关县天星镇打瓦村村支书记兼主任陈开禄评)
王秋婷给我们留下的是乐观开朗、积极向上的好印象。她多次徒步深入农户家中,无论是严寒酷暑,都风雨无阻地为修通打堡、白岩两个村民小组的5.62公里公路竭尽全力。(云南省大关县委常委、纪委书记金玺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