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红,女,满族,1962年5月生,辽宁兴城人,2000年4月加入民革,1986年8月参加工作,辽宁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国际金融专业毕业,大学学历,公共管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
人物履历
1982年9月至1986年8月,辽宁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国际金融专业大学学习,获学士学位
1986年8月至1991年6月,国家外汇管理局管理检查司贸易处科员
1991年6月至1991年12月,国家外汇管理局管理检查司贸易处副主任科员
1991年12月至1996年10月,国家外汇管理局管理检查司贸易处主任科员
1996年10月至2001年3月,国家外汇管理局管理检查司检查二处助理调研员
2001年3月至2002年4月,国家外汇管理局管理检查司非贸易外汇管理处副处长
2002年4月至2002年12月,国家外汇管理局经常项目管理司综合处副处长
2002年12月至2004年11月,国家外汇管理局经常项目管理司综合处处长
2004年11月至2006年7月,国家外汇管理局经常项目管理司业务监管处处长(其间:2005年8月至2006年6月挂任北京经济技术投资开发总公司总经理助理)
2006年7月至2006年10月,国家外汇管理局经常项目管理司业务监管处处长,民革西城区(原)委会主委
2006年10月至2009年2月,北京市石景山区副区长,民革西城区(原)委会主委
(2005年3月至2007年7月北京大学与国家行政学院合作培养公共管理专业研究生学习,获硕士学位)
2009年2月至2011年7月,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局长,民革西城区(原)委会主委
2011年7月至2012年7月,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局长,民革西城区委会主委
2012年7月至2016年5月,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局长,民革北京市委会副主委、西城区委会主委
2016年5月至2017年7月,国务院参事室副主任,民革北京市委会副主委、西城区委会主委
2017年7月至2017年12月,国务院参事室副主任,民革北京市委会主委、西城区委会主委
2017年12月至2018年1月,国务院参事室副主任,民革中央副主席,民革北京市委会主委、西城区委会主委
2018年1月至2018年4月,北京市副市长,民革中央专职副主席,民革北京市委会主委、西城区委会主委
2018年4月至2021年6月,北京市副市长,民革中央副主席,民革北京市委会主委、西城区委会主委
2021年6月至2022年1月,北京市副市长,民革中央副主席,民革北京市委会主委
2022年1月至2022年5月,北京市副市长,民革中央副主席,民革北京市委会主委,北京市政协副主席
2022年5月至今,北京市政协副主席,民革中央副主席,民革北京市委会主委
担任职务
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委员,民革第十二届中央委员,第十三届、十四届中央副主席,民革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妇女工作委员会主任;民革北京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委,第十四届副主委,第十五届、十六届主委;民革西城区(原)第一届委员会副主委,第二届主委;民革西城区(新)第一届、二届委员会主委。北京市第十三届人大代表。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常委;北京市第十三届政协副主席;西城区(原)第十一届政协委员;政协北京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委员。民革十四届中央经济委员会主任、妇女工作委员会主任。北京海峡两岸民间交流促进会第七届理事会会长。
职务任免
2023年1月18日,政协北京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王红为市政协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