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纯
中共第八、第十、第十二大代表
王纯1918年生,河北顺平县(原完县)人。原名王之春,曾用名王春、王志纯。1938年参加革命,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共第八、第十、第十二大代表。
人物经历
1938年参加革命,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抗日战争期间,任村农民抗日救国会宣传委员,完县三区、完县农民抗日救国会主任,晋察冀三分区农民抗日救国会主任,北岳区农民抗日救国会宣传部长,晋察冀三分区抗联会主任,曲阳县合作社主任、实业科长、县委委员,晋察冀边区合作总社社务部部长。曾到延安中央党校学习,1945年参加中共七大。解放战争时期,任张家口大众合作社主任、冀热察行署供销社主任兼贸易局局长。新中国成立后,任北京市供销合作社总社主任,市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计划局局长,计划委员会主任,北京市副市长、市委常委,北京市革命委员会计划组副组长、东方红炼油厂党委副书记,30万吨乙烯装置总指挥,北京市革命委员会副主任兼国防工业第一办公室主任,中央派驻七机部工作队队长兼一院工作队队长,第七机械工业部常务副部长、党组副书记等职。1979年后,任中共北京市委书记处副书记、常务副市长,市顾问委员会副主任,北京食品工业协会会长、城市消费合作社理事长,中国饮食文化研究会副会长等职。中共第八、第十、第十二大代表。2002年逝世。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3-28 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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