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继周(1906~1985),字知百,
哈尼族,
墨江县联合乡癸能村人。曾任墨江县军政委员会组织科长、县人民政府司法科长、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副县长等职。1985年10月,因病逝世,享年79岁。
1927年毕业于省立普洱第四师范,回墨江任小学教员。参加了中共地下党组织的“学术研究会”活动,1929年由熊文和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党内分工负责农运工作,秘密组织农会 “穷人相帮会”。
1930年,中共云南省工委委员李国定到墨江,召开秘密会议,会上他汇报了农运和农会组织情况。会议接受王的建议,在埔佐墩头开办农民运动训练班。训练班开办期间,王负责联络,白天进城了解情况,晚上去汇报。
1931年地下党决定在农历冬至节组织农民暴动,不料事泄,暴动未成,11月下旬,暴动组织领导人熊文和等先后被捕。他闻讯后,迅速返回家乡,和农村积极分子取得联系,组成了一支农民武装,李光鼎任队长、他任参谋,先后和敌人进行了几次战斗,但由于敌我力量悬殊,不久农民武装即被打散,被迫分散隐蔽,王继周到元江一带隐蔽起来,被国民党墨江县政府通缉。1934年,他向国民党当局“悔过自新”,回乡任小学教员,后加入了国民党,曾任国民党墨江县参议会参议员。
1947年,中共墨江中学支部书记余松为开辟工作,与民青成员张奉一找他交谈,他主动提出承担家乡水癸一带的工作。他的家成了地下党秘密接头的地点,有一次余松和张奉一在他家商谈工作,王在门口放哨发现县常备队几个士兵进寨,立即发出暗号让余、张转移,将余藏在一个大谷箩里,躲过了敌的搜查。在此期间,他曾向党组织提出恢复党籍或重新入党的要求。
1949年,王继周重新参加革命。先后担任墨江县军政委员会组织科长、县人民政府司法科长、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副县长等职。1958年被错划为“右派”,遣送回乡监督劳动。1978年平反,担任县政协副主席。
王继周酷爱书法,师承各家,博采众长,自成风格,作品曾多次参加省级以上展览,其行书作品“梅须逊雪三分白,雪却输梅一段香”人选参加云贵川三省联展。1985年,他被吸收为中国书法家协会云南分会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