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维(1918年3月1日—2019年4月16日),广东省梅县松源乡田心村人,原名王耀秀,中共七大代表。1936年参加革命,193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后任中共梅县松源乡党支书、松源区委书记、中共梅县中心县委书记。1939年,在梅县松源中共闽西南潮梅特委第六次扩大会议上,被选为中共七大正式代表。解放后历任中共兴梅地委书记兼兴梅军分区政委,中共粤东区委副书记,华南化工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广东水利厅厅长,广东省农业厅厅长,广东省知青办副主任,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2015年享受省长级待遇。
人物生平
王维于贫苦农民家庭出身。1924年起在本村小学、松源中学读书。1935年开始参加抗日救亡活动,受到共产主义思想影响。1936年至1938年在本乡任小学教师,同时参加组织青年读书会、剧社、新文字研究会等进步团体,开办夜校,宣传抗日、妇女解放等。1936年6月参加梅州秘密救国会。11月参加中共外围组织中华抗日义勇军,任松源中队中队长。
1937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4月任梅县松源乡党支部书记。
1937年10月任中共梅县松源区委书记。
1938年8月至1939年5月任中共梅县中心县委组织部部长。
1939年5月至11月任中共闽粤赣边省梅县中心县委书记。11月参加中共闽西南潮梅特委第六次执委扩大会议,当选为中共七大代表。同月至12月从梅县到皖南新四军军部。
1940年12月到达延安。
1941年1月至1945年3月在延安中共中央党校一部学习,参加整风、审干和党内路线问题的学习讨论。
1945年4月至6月作为大后方代表团成员出席中共七大。
解放战争时期
1945年7月参加南下闽粤赣边区干部大队,任第二中队副中队长。8月出发,经太行、太岳、豫北、冀南、山东抵达淮安。
1946年2月至4月任中共淮安市委副书记。4月从淮安出发,经苏中、上海、香港回到梅州。六七月间到福建省永宝县向中共闽粤边临委传达七大路线和精神。7月任中共梅县中心县委宣传部部长。11月任中共闽粤边工作委员会副特派员。
1947年5月至1948年8月任中共闽粤赣边工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1948年8月至1949年9月任中共闽粤赣边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
1949年10月至1952年10月任中共兴梅地委书记兼兴梅军分区政治委员。
1952年10 月至1953年5月任中共粤东区委宣传部部长。
1953年5月至12月任中共粤东区委副书记。同年9月至1956年10月任广东省水利厅厅长。
1953年 12月至1956年10月任广东省水利厅党组书记。
1955年5月当选为中共广东省委候补委员。
1956年6月至1958年8月任中共广东省委农村工作部副部长。
1958年8月至1960年6月下放博罗县任县委副书记。
1960年6月至1961年11月任华南化工学院副院长、党委副书记。
1961年11月至1962年6月任广东省农业厅副厅长、党组书记。
1962年8月至1967年3月任广东省农业厅厅长,1962年10月至1966年5月任党组书记。
“文化大革命”中受迫害,后平反。
1973年9月任广东省知识青年办公室副主任。12月任国营农场路线教育工作团团长。
1974年12月任广东省农垦总局副局长、党委副书记。
1983年4月至1988年1月任广东省第六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1983年5月至1987年10月兼任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农村委员会主任。
1988年4月任广东省第七届人大代表。2001年9月离休。
亲属成员
父亲:王昌龙
母亲:刘五妹
大哥:王进秀
大嫂:李招云
人物逝世
中国共产党优秀党员、久经考验的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广东省第六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红军时期参加革命工作、享受省长级待遇的离休干部王维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19年4月16日1时06分在广州逝世,享年102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