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耿(1906-1937),男,朝鲜族,真名文碧涛,曾化名为文甲松、文甲祥、李玩龙、王凤章等。1906年出生于
黑龙江省东宁县,大革命时期中共党员,曾任辽西特委书记,革命烈士。
基本信息
王耿,1905年出生于黑龙江东宁县,曾用名文甲松、文甲祥、李玩龙、王凤章等。王耿高小毕业后考入吉林师范学校读书,“五卅”运动以后,开始接受革命思想,后加入中国共产党。曾建立中共延边特别支部,在中共满洲省委特派员朴允瑞(朴衡世)协助下,发动了“红五月”斗争。后因叛徒出卖,被日本奉天检举班逮捕,1937年壮烈牺牲,年仅37岁。
生平事迹
王耿,1905年出生于黑龙江东宁县。其父致力于朝鲜独立运动,后被日寇杀害。王耿在当地高小毕业后考入吉林师范学校。在校期间,王耿积极参加学生运动,接受了革命思想。反动当局说他有共产党嫌疑,他听到后随即离开学校,赴苏联海参崴学习,并加入了共产党。
1928年共产国际派他回东北工作,当他到哈尔滨刚下船就被捕入狱。
1929年出狱后,党又派他到奉天中共满洲省委秘书处,做印刷工作,并编辑了杂志《工人之路》。
1930年1月,中共满洲省委派王耿来延边,恢复和发展延边党的工作,王耿毅然接受党的派遣,和爱人戴宝荣(汉族)一起来到延边。他先到八道河子找到赵志刚,传达了中共满洲省委的指示,研究了党组织重建工作,开始在八道河子、大位子一带活动。2月,在泉坪建立了中共延边特别支部,任书记,恢复了4个支部,党员15名。以王耿为书记的中共延边特支,根据“一国一党”原则,从历史和现实出发,与朝鲜共产主义者取得联系,深入农村,宣传组织朝鲜族群众,开展反帝反封建斗争,从中着手恢复和发展党的建设工作。王耿不避艰险,化装成农民下乡,宣传革命思想,启发农民的阶级觉悟,组织农民反抗地主阶级的剥削压迫和日寇的野蜜统治。而且在各地建立农民协会、反帝同盟、互济会等群众团体进行反日斗争。4月,王耿在中共满洲省委特派员朴允瑞(朴衡世)协助下,发动了“红五月”斗争。5月中旬,将特支改为延边党部,王耿任书记。8月,和廖如愿一起在平岗召开东满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建立中共延和中心县委,王耿任书记。9月王耿到汪清罗子沟筹建党组织成立中共罗子沟区委。10月成立中共东满特委廖如愿任书记,王耿任组织部长。
1931年,王耿回到延边,他和军委书记杨林,组织部长王耿共同研究纠正“立三路线的影响”,对东满的革命运动做系统的总结,根据经验教训写出了《东满游击队工作大纲》、《东满赤卫队工作大纲》《关于反帝斗争》、《关于统战工作》、《关于妇女运动》、《关于秘密工作》等一系列文件,给反日武装斗争提供了理论根据。
“九.一八”事变后,王耿受党组织派遣先后在哈尔滨市,巴彦县,盘石县,伊通县等地,组织农民抗日武装。提出了“打倒日本帝国主义”、“打倒反动地主,实行三七、四六减租!”,“夺取敌人武装开展武装斗争!”等口号,发动了秋收斗争。在这次斗争中,特委和各县委领导广大农民群众迫使地主实行三七、四六减租,处决汉好及其走狗。10月,延吉区、依兰区、海兰区在中共延吉县委的领导下,联合成立由13人组成的秋收斗争委员会,动员2000名群众斗菲子沟地主陈奎和海兰区河东屯地主孟胡雨,打开他们的谷垛,按“三七、四六”分给农民。和龙县平岗区、开山屯区,在县委领导下动员2万多名农民参加秋收斗争,斗地主、斗警察,把粮食分给农民。在秋收斗争后,特委书记廖如愿因身份暴露而不得不离开延边向省委。11月24日,特委委员李铺、刘志远、李昌一等被局子街日本领事分馆警察逮捕,朱健被派到朝鲜做朝鲜国内工作,李用国被派到汪清县任中共汪清县委书记。特委只剩王耿一人,任代理书记。11月底满洲省委调回王耿。
1932年,王耿奉命到哈尔滨市郊的伪军中作军事改化工作。不久,因暴露了中共党员的身份而被调往吉林巴彦地区开展民团武装的联络工作。
1933年7月,王耿调到台安县任中共辽西特委(辽台盘3县)书记。经王耿的努力工作,很快组织起来失掉联系的20余名党员,并恢复了辽中县委的中共党的组织关系,建立了中共台辽临时县委。同时,王耿还组织农民在张家窝堡,遵化屯等地建立起农民协会,开创了台安地区的革命局面。
1934年6月14日,因叛徒出卖,王耿在台安被捕,先后被关押在沈阳,哈尔滨和南朝鲜汉城监狱。在狱中,王耿面对敌人的百般威胁利诱,始终坚贞不屈,严守党的秘密同敌人展开了针锋相对的斗争。1937年4月30日,王耿从汉城监狱给在台安县任小学教师的妻子戴宝荣寄来诀别信,表示要对党的事业奋斗到生命的最后一息,此后即无消息。
信的原文
我的妻:
夫自今以后,唯听命于狱吏,要服那囚役生活了,实际的人生已宣告与妻断尽关系了,这是4月30日公判庭上对我宣布的命令!
人生是多种多样,顺顺是命的勤苦於无代价的囚役,这亦何曾不是人生的别样场面!哭笑本来仅隔一层窗户纸,不解哭中的悲味哪里能够了解笑中的快味?我的路经(径)是在于领略哭的味道,我将安心立命的从容不迫的要深切的尝略哭中的真味了,这便是我于4月30日所得的觉悟。因此,我此后决不会有忧愁与悲伤,我只会乐我的天对我所赋的命运罢了。
但是妻啊!以上是对我个人的问题,我所抱的态度是如此。可是另一方面想起妻子与母亲的处境则怎样?脆于情感的我,实在是不忍不言,不忍有言,夫自入狱以来,早有此情。但以不忍形之于笔墨之故迟迟至今日才忍得以笔直叙,我妻谅之!夫的天良不泯,从是去非的态度,始终不感稍变。夫因至爱我妻的缘故,愈不忍陷害我妻的一生,夫曾经陷害了爱妻的前半生。入狱后使我妻操守三载的节烈,这亦已使我有愧于人道又那里能够再使你为我而葬送后半生呢?人生几何?用不着被拘于礼教的束缚无限的期待不中用的愚夫的出狱之日。只陷有为的一生为幸,此为愚夫之衷心切望,为至爱我妻的关系,方有此言,妻谅之。樨文儿的问题用不着再说。
夫 文
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