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自用(?—1633年),陕西
绥德(一作
宜川)人,一名王和尚,号紫金梁。
明末农民起义初期领袖。
基本资料
王自用(?—1633年),陕西
绥德(一作
宜川)人,一名
王和尚,号紫金梁。
明末农民起义初期领袖。
人物简介
崇祯元年(1628年),与混天王等起义,为
王嘉胤部属。四年(1631年),王嘉胤死,被三十六营义军推为盟主,号为三十六营,众二十余万。次年(1632年),进围
沁水,活跃于
豫北,复北进山西榆次、
寿阳,紧逼太原。六年(1633年),退回豫北,在
武安作战受伤。五月,于河南
济源病死。三十六营联盟宣告结束。
一说崇祯八年(1635年)战死于太和(今属安徽)。
余部
高迎祥与
张献忠、
罗汝才等转战於山西、河南、北直隶三省交界地区。
生平事迹
王自用,明绥德州人,人称王和尚,别号紫金梁。
明崇祯元年(1628)11月,继白水王二和府谷王嘉胤起义后,和混天王(其名不详)于延川起义。
2年春,率军直趋甘东,攻克平凉。与王子顺义军合作,围攻韩城。
3年(1630)夏,王自用投入王嘉胤部。嘉胤牺牲后,自用把当时在晋的零星分散的各路农民军统一组织起来,编为36营。
7月王自用等率义军接连攻克沁水、窦庄,又破泽州(今阳城)、蒲州。窦庄是沁东交通要冲和战略重地,又是当时任锦衣卫督都张道俊和其弟户部主事张道泽的家乡,乡民素有训练,武器装备精良,张母霍氏率乡民据寨顽抗。义军奋勇冲杀,破寨并杀死其母霍氏。
9月初,王自用攻克河南济源和温县。
9月底,王自用等率众突然入陕,攻占中部(今黄陵)县城。至年底,义军又攻克山西之乡宁、石楼、稷山、闻喜、河津等地,占领了晋南的大片土地。
5年(1632),9月初,王自用、张献忠等率军20万,遍达武安、陟县、辉县等地。
24日进占修武县城,杀知县刘凤翔、县尉周玖传、典吏于守彬等。随后,又围攻怀庆,杀府参将黄士英。明廷一方面调集各将合围王自用。另一方面,他们唆使义军的叛徒韩廷宪谋杀王自用。王自用虽未被杀害,但使起义军一度分裂为七大部。
崇祯6年(1633)5月起义军被困于磁州。王自用、马守应、高迎祥、张献忠及李自成率军奋力冲杀,阵斩马凤仪,夺路突围,迅速撤退于武安南50里的尖山(一说济源之善阳山),尾追的邓记等率兵又围攻上来,双方展开激烈的战斗。王自用咽喉、手臂、身躯连中五箭。这时明军漫山遍野,蜂拥而来。王自用等便率义军傍山麓而退避,转入武安和林县的深山中。不久,因伤势过重而逝世,时为崇祯6年(1633)5月中旬。
王自用牺牲后,他部下2万余人归属李自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