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良彦,男,汉族,1956年1月出生,山西闻喜人,1984年12月加入
中国共产党,1980年9月参加工作。曾任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常务副书记、纪委书记。
1980年9月至1997年12月,历任
西山矿务局办公室秘书科干事、科长,调研科科长,办公室副主任,西铭矿党委书记、矿长;
2011年5月至2013年3月,任
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党委常务副书记、纪委书记, 太原煤炭气化集团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正职待遇);
2017年11月30日据山西省纪委监委消息:经山西省委批准,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原常务副书记、纪委书记王良彦涉嫌严重违纪,省纪委监委对其立案审查。
经查,王良彦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犯受贿罪。
王良彦身为党员领导干部,长期担任国有企业主要领导,本应牢记党的宗旨,遵纪守法,但其理想信念丧失,宗旨意识淡漠,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并涉嫌犯受贿罪,且数额特别巨大,应予严肃处理。依据《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山西省纪委监委会议研究并报山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良彦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享受的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