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节
明朝时期崇祯年间举人
王节(1599年—1660年),字贞明,号惕斋,吴县(今江苏苏州)人。明崇祯十二年(1639年)举人,顺治中任桃源县教谕。工山水,又工于诗。
构别业于雁岩古里,名小辋川,人以“摩诘后身”称之。生平尤尚气节。周顺昌被逮,偕诸人面斥巡抚行一鹭,从除禁锢。魏忠贤败(1627年)得还。阉党顾秉谦窜归于吴,节不顾巡抚曹文衡之责,卒偕吴中诸生逐之去。卒年六十二。著《惕斋诗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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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1-09-02 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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