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象春(1578~1632),原名王象巽,字季木,号文水,又号虞求,自号山昔湖居士,万历三十八年(公元1610年)进士第二(榜眼)。万历四十年(公元1612年)任顺天乡试同考官,因另一同考官被揭发舞弊,使王象春遭受牵连,经刑部追查审理,历时两年,方弄清事实。王象春饱受精神折磨与迫害,只得告病回原籍新城。
万历四十三年(公元1615年),故乡灾乱不宁,于是变卖田产出走。先至沂蒙、徐州等地,又北返兖州。次年来济南,在大明湖南岸的百花洲上购得明“后七子”之一
李攀龙的旧居为家,又筑“问山亭”以自娱。自此徜徉于济南的湖光山色中,脱离世俗。写有《齐音》(又称《济南百咏》)107首,对济南的山、水、湖、泉题咏殆遍。每首诗后附有注释,以抒诗中不尽之意。该书内容丰富,涉及济南名胜古迹、节令时俗、神话传说、历史人物等,当时人称:“况历(指历城)旧无专志,今百咏所载,千秋之作备矣。”
万历四十五年(公元1617年),王象春重回官场,先至北京任上林苑典簿,后长期在南京任职,历任大理寺评事,兵部、工部员外郎,擢至吏部郎中。“雅负性气,
刚肠嫉恶,扼腕抵掌,抗论士大夫邪正,党论异同,虽在郎署,咸指目之,以为能人党魁也”(
钱谦益《列朝诗集小传·丁集下》)招致
魏忠贤等“
阉党”的嫉恨。天启五年(公元1625年),被“阉党”削职回籍。抑郁数年,于
崇祯五年(公元1632年)病卒。
邹之麟、王象春,有才而轻,为世诟厉。一日,同游西山,谈及
韩敬及
汤宾尹,皆不喜之。邹为对偶云:“敬字无文便是苟。”方在沉吟欲续,王忽云:“林间有点不成材。”谓汤号霍林也。以人名相戏,未免失之轻薄耳。 (出自
梁章钜《巧对录》)
崇祯四年(1631年)八月,祖大寿受困大凌河城(今辽宁锦县)内。孙元化急令孔有德以八百骑赶赴前线增援。孔有德从海路赴辽遭台风吹回,只得沿陆路进发。然登州辽东兵与山东兵素不和,孔有德抵达吴桥时,因遇大雨冬雪,部队给养不足,被迫停驻,又遭逢县人闭门罢市,难以补充。有一士兵在冻饿之下,偷窃王象春家一鸡,随即被王家家仆发现,家仆闯入大营将此事状告给孔有德。孔有德畏惧王家势力,不敢包庇士兵,下令将该丁被“穿箭游营”。士兵受辱羞愤不已,于是偷偷潜入王家杀死家仆。事后象春之子不肯罢休,坚决要求查明真相,严惩凶手,孔有德只得将士兵正法。此举立刻引得全军激荡悲愤,恰逢原东江大将李九成花尽
孙元化给的市马之钱,却没买到规定数量的马匹,恐遭军法惩处,于是煽动三军哗变,举旗叛乱,正式拉开了明朝灭亡的序幕,史称
吴桥兵变。
王象春家居时,曾寓居济南大明湖南侧,在百花洲筑问山亭,徜徉于济南湖光山色之中,以山水自娱,写有《齐音》(亦称《济南百咏》)百首,对济南山水湖泉题咏殆遍。如《大明湖》:
生动地描写出明湖山水相形的阔大境界和城映水底、缤纷荟萃的秀美景致。然而,王象春诗并非只是咏写自然景致,其题咏古迹的《
书项王庙壁》一诗,则抑扬楚汉,直抒己见:
象春以诗名于万历间。其山水诗,生动活泼,清新自然,读罢回味无穷。钱谦益说王象春“以诗自负,才气奔轶,时有齐气,抑扬坠抗,未中声律”(《列朝诗集小传·丁集下》),评论较为中肯。除《齐音》外还著有《地理俯察备要》、《山昔湖集》、《问山亭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