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鑫,原沈阳足球队队员,
辽宁大连人,2007年担任在
新加坡注册的辽宁广原足球俱乐部总经理。由于这支队伍在新加坡打
假球,王鑫被
国际刑警组织新加坡国家中心局发出
红色通缉令,2008年在国内被辽宁警方逮捕;2011年12月接受庭审,用时90分钟。
事件介绍
王鑫因2007年在
新加坡联赛中打假球而被新加坡国家中心局发出
红色通缉令,2008年在辽宁被捕接受调查,供出了大量国内联赛的赌球信息,从而牵出了这一震惊世界、牵扯包括足协高官在内的足球腐败系列案,是足坛反赌案的“总导火索”。
假球
作为辽宁广原俱乐部领队兼总经理的王鑫因为2007年在新加坡联赛中操纵己队的8名球员打假球,并通过中国境内的朋友在某博彩网站下注新加坡联赛,从中牟利被新加坡警方发现。2008年新加坡法庭发出对王鑫的拘捕令。随后王鑫潜逃回国,拒绝回新加坡受审,新加坡要求中国警方协助破案。
调查
在调查过程中,办案人员透露,他们发现王鑫在新加坡打假球之前,就曾在2006年在国内操纵过个别场次的比赛结果。王鑫在2006年曾任山西陆虎俱乐部副总经理,而当时王珀正是山西陆虎的总经理,于是警方顺藤摸瓜,揪出了王珀。在国家体育部门的配合下,警方调查发现,王鑫和王珀在2006赛季中甲联赛中曾操纵了部分比赛。随后,2006赛季8月19日,中甲第17轮广州医药5-1大胜山西陆虎的假球案正式浮出水面。
庭审
2011年12月22日上午,曾任辽宁广原队领队兼球会总经理、山西陆虎足球俱乐部副总经理等职务的王鑫在铁岭中院受审。王鑫的审理仅用了1个半小时,这个时间也创下了本次反赌审理的最短时间。
根据庭审记录,2006年山西路虎的总经理是王珀,王鑫则以赞助人的身份进入球队当副总经理。知情人士透露,当时王鑫并没有投资赞助,只想用打假球和利用球赛赌博的方式为自己和王珀赚钱。在两人的操纵下,这支球队成为了一支职业赌球的球队。这其中就包括2006年8月19日广州医药与山西路虎“5比1”那场比赛。
庭审中,公诉机关认为,王鑫等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其他公司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构成了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此外,王鑫等人为他人赌博设立、提供场所,其行为已经构成
开设赌场罪。公诉机关希望法庭依法对王鑫等人严惩。
站在被告席上穿着“026”号监服的王鑫对于公诉机关指控其操控比赛的主要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也对个别细节表示了异议。对于当年王珀收受王鑫90万元后,因赌博网站未开盘而操作未果的事,王鑫表示,当年是王珀的主观意愿。而刘心斌、刘彤等也对主要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判决
2012年2月18日,铁岭中院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王鑫犯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三十万元。
评价
王鑫并不是一直呆在球队里,一般会在周中来球队看看,也会找队员谈谈话,一般以鼓励为主。“王鑫看上去也蛮客气的,但说实话,大部分队员和他的话都不是很多,包括他们辽宁来的那拨人。和王鑫交谈过之后,觉得他蛮有城府的,藏得比较深。” 那时候每场比赛之前,王鑫都会去某位老队员房间,然后叫上另几名老队员,其中也包括赵志鹏等人。几名没有被王鑫叫去开会的申花队员一开始还觉得奇怪,等过了好几场比赛之后,才发现了里面的诀窍,“倒不是现在王鑫被抓了,我们才知道他那时候叫队里的老队员打假球,而是当时就发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