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在诗的开头先娓娓道出每日上课的场景:“阳光直穿过玻璃窗,在每张书桌上。”第二句就用拟人的方法赋予阳光以动感,原来诗人把阳光照在物体上比作是阳光在“寻找牛奶杯盖子、麦管和干面包屑”,而这时候,“音乐大踏步走来,向阳光挑战”,粉笔也不甘示弱,“粉笔灰把回忆和欲望掺合在一起”。作者运用有动感的词汇,用精心提炼出的非凡想象,表现日常的生活,使整个画面有了生命力。
第二、第三节中,作者向读者展示了上课的画面:原来是一节音乐课,“教师将放送/贝多芬的第五协奏曲”,而且老师允许“学生们可以在作文中自由表达/他们自己”。于是,有些好奇的孩子们问:“我们能胡诌一气吗?”这时,希尼以简洁、经济的方式处理回答了这个问题,他只是用了“把唱片一放”一语,就生动形象地传递出老师的内心经验和感受,让我们在将要发生的事和希望发生的事之间的缝隙中注意到一个诗的空间。“顿时/巨大的音响使他们肃静”,这是真正的音乐,它“越来越高昂,越坚定,每个权威的音响/把课堂鼓得像轮胎一般紧,/在每双瞪圆了的眼睛背后/发挥它独具的魅力”。“一时间”,孩子们沉浸在音乐的海洋里不能自拔,他们忘记了老师的存在,忘记了周围发生的一切,他们的“笔杆忙碌着/嘴里模拟着闯进怀来的自由的/字眼”。
当诗歌达到高潮时,学生是“一片充满甜蜜的静穆,在恍惚若失的脸上绽开”,而“我看到了/新面目”,诗人写到这里也激动了,“这时乐声绷紧如陷阱”,“他们失足了,不知不觉地落入自我之中”,而诗人也“失足”了,他掉进音乐能引起孩子们如此大的兴趣的喜悦里。虽然孩子们生活在浑浊的政治环境里,毕竟孩子们还有一双欣赏纯净音乐的耳朵。
诗的最后两句产生了惊人的效果,是神来之笔,是全诗的中心。诗人以宽广的悲悯襟怀直截了当地说出自己的想法,向我们展示了他掩饰不住的喜悦:“他们失足了,不知不觉地落入自我之中。”因为只有追求真正的自我,舍弃外在的浮躁与庸俗,一个国家才有希望,诗人从这首音乐的教化陶冶作用上看到了未来,看到了学生们旺盛的生命力。希尼用直接而个性化的语言,传达的却是隐晦而曲折的、对生存状况里的各个角落的深层观照与个人立场。对于希尼这一类的诗人来说,语言只是中转站。
谢默斯·希尼(Seamus Heaney, 1939- ),
爱尔兰诗人。
美国哈佛大学修辞学的客座教授。先后发表诗学散文集《专心致志》(1980)、《写作的场所》(1989)、《舌头的管辖》(1988)、《诗歌的纠正》(1995)等。
1995年,由于他的诗“具有抒情诗般的美和伦理深度,使日常生活中的奇迹和活生生的往事得以升华”,希尼荣获
诺贝尔文学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