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是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同意设立的生态环境部
直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卫星遥感技术在环境领域的应用、研究与开发以及卫星环境应用系统的建设、管理等工作。
发展历程
2023年9月18日,生态环境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海南遥感创新应用分中心揭牌仪式举行。
主要职责
生态环境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是生态环境部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如下:
(一)承担全国生态环境遥感监测的政策规划、管理制度、标准规范的研究与拟订工作,负责生态环境遥感监测业务体系、技术体系的建设与运行。
(二)承担生态环境应用卫星发展需求分析、立项论证、在轨测试与应用示范工作。
(三)承担卫星、航空等多源遥感数据生产与服务工作。
(四)负责管理和运行“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
(五)承担遥感技术在生态、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农业农村、海洋、核和气候变化等生态环境监管业务应用工作。
(六)承担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生态环境执法与应急等遥感技术支持工作。
(七)承担大尺度生态环境保护评估、生态修复工程及研究工作。
(八)承担全球重要区域生态环境状况遥感监测评估工作。
(九)负责卫星生态环境应用方法和技术研究、国内外生态环境遥感学术交流与技术合作。
(十)承担全国生态环境遥感监测业务指导与技术培训。
(十一)承办生态环境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领导分工
卫星环境应用中心党委书记、主任:吴季友
卫星环境应用中心副主任:张建辉
卫星环境应用中心副主任:周海丽
卫星环境应用中心纪委书记:李华友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机要、印章、档案、保密、政务信息、消防、安全、后勤、基建等工作。负责预决算、财务、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
(二)党委办公室(人事处)
负责党务、纪检监察、群团、人事、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
(三)综合业务部
承担生态环境遥感监测政策、规划、技术标准规范的研究与组织拟订。承担生态环境遥感监测综合性业务,组织编制综合性业务报告。承担生态环境遥感科研管理与技术交流合作。承担项目合同、缋效、招标管理工作。开展培训、宣传、舆情应对、国际合作等工作。
(四)生态环境空间数据中心
负责生态环境空间数据的统一购置和归口管理。承担各类数据的生产加工、遥感解译、分发服务及加工处理关键技术的研发、交流和技术服务。负责生态环境空间数据库(平台)建设和运行维护。开展全球及重要区域生态环境状况遥感监测评估。承担生态环境监测卫星需求分析、立项论证、在轨测试等。承担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航空遥感支撑及飞行业务管理工作。
(五)自然生态遥感部(生态保护红线监管中心)
负责管理和运行“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承担全国和区域生态状况调查评估工作。承担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陆地、海洋)、生物多样性、生态文明创建等遥感监测评估工作。承担生态空间保护修复工程及研究工作。承担土壤、固体废物、尾矿库、地下水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遥感监测评估。承担资源开发与基础设施建设环境影响评价、区域和综合性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遥感技术服务。
(六)水生态环境遥感部
承担流域、河湖、岸线、水源地、排污口等涉水业务的遥感技术支撑工作。开展流域水污染空间管控和水环境预警工作。开展流域生态环境健康遥感预测预警研究与业务化应用。承担核电厂及周边限制区遥感监测等工作。
(七)大气环境遥感部
承担大气环境遥感监测与评估、温室气体遥感监测及应对气候变化管理技术支撑。承担大气环境质量、温室气体遥感与预警技术研发及业务化应用。
(八)航空遥感部
承担生态环境航空遥感飞行和数据处理、加工及产品生产。承担生态环境执法、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和重大活动生态环境质量保障的航空遥感支撑及飞行业务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