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道德规范是衡量或评价人们处理与生态环境关系的具体行为准则,随着人类对自然生态环境重要性的认识逐步深人而不断丰富完善,基本内容包括:(1)热爱大自然,与自然为友。人是大自然的产物,大自然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条件,人与自然的关系,不是敌对的征服与被征服的关系,而是互惠互利、共存共荣的友善关系。人类对大自然的热爱,实质上是对人类生命本身的热爱,对大自然的爱护,实质上是对人类文明发展的爱护;(2)爱惜动植物,保护生态平衡。现代生态科学表明,保护地球现有动植物群落的完整、稳定,是保持地球基本的生态过程和生命维持能力,保证物种遗传资源的多样性,维护包括人类在内的整个地球上
生态系统平衡的重要条件。人类只有保证地球上的其他生物能生存和发展,人才能在地球上生存和发展;一旦地球上的动植物遭到人类盲目的严重毁损,人类就会失去维护命所必须的物质交换对象和自然环境;(3)优化生产方法,防止环境污染。工农业发展带来的大气、水域、城市噪声等污染,已给人类的生命健康、日常生活和
地球生态平衡带来巨大的威胁。为了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人类必须克服在生产中急功近利,不顾污染环境,只顾追求眼前利益的不道德行为。应当用一切现代科学技术和工艺手段改进生产方法,努力减少并制止环境污染,不仅应当重视
劳动生产率,而且应当高度重视生产方法的科学化和合理化。
发展科学技术,对于人类节约并合理利用自然资源起着关键的作用。一方面,人们可以运用新的科学技术,大大节约生产中的自然资源消耗,创造更高的
劳动生产率。另一方面,科学技术的发展,能为人类探寻发展生产和文明生活所必须的新的自然资源。(5)节俭资源消费,生活方式实现生态化。现代环境道德要求人们在日常生活和物质消费领域中确立全新的道德标准,从崇尚过度的资源消费的传统生活方式,转变为在全社会倡导一种与自然和谐相处、享受健康而富有生产成果的生活方式。在日常生活中,一切生活、消费行为应以节约自然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为荣,以浪费自然资源、污染自然环境为耻。人们的居住、交通、旅游、娱乐、交际等方式的选择,应当有利于自然资源的节约使用和再利用,有利于自然生态系统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