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行政法基本理论》所论述的基本命题是:现代行政法在继续调控干预行政的同时,必须发展给付行政理论与制度,以回应当代福利国家发展的基本要求,保障公民的基本人权。通过提升行政程序的法律价值,确立行政相对人在现代行政法中的主体地位,以回应现代行政法多元控制的需要。通过强化行政诉讼中行政相对人的权利救济的实效性,发展现代行政法无漏洞权利保护体系,规范现代行政权有效率地,且同时也有限制地行使,以实现现代行政法的基本任务。
《现代行政法基本理论》的篇章结构分为四编,共计55章:第一编 现代行政法序说(5章);第二编 现代行政实体法基本理论(17章);第三编 现代行政程序法基本理论(17章);第四编 现代行政诉讼法基本理论(16章)。
章剑生,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博士。
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兼任国家行政学院行政法研究中心教授、
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和
郑州大学中国土地法律研究中心研究员等。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访问学者(2004)、美国政府国际访问学者(IVLP)(2007)。国家教育部
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优秀教师奖”获得者(研究类)。曾先后赴美国、日本、英国、葡萄牙、荷兰、瑞典、中国台湾地区、中国香港地区等国家或地区参加学术会议或者从事学术交流活动。
已出版代表性的作品有:《行政程序法学原理》(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牡1 994年版)《行政诉讼法基本理论》(中国人事出版社1998年版)《行政程序法基本理论》(法律出版杜2003年版)《行政行为说明理由判解》(武汉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行政监监督研究》(人民出版杜2001年版)等。
另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期刊上发表专置论文80余篇。主持《行政规划中公众参与原理与制度研究》(国家社会科学基叠项目)、《
行政程序法研究》(国家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课题)和《中国行政听证制度研究》(国家司法部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等研究项目10余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