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西方法理学》是1992年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沈宗灵。
内容提要
全书由导论、新自然法学和价值论法学、分析实证主义法学、社会学法学、其他法学5编组成,共28章。
本书研究西方国家20世纪,尤其是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迄今的法学基本理论——通称“法理学”或“法律哲学”,对这一期间它的各主要学派、主要代表人物的重要学说进行了论述、分析和批判。
图书目录
第一编 导论
第一章 什么是现代西方法理学?
第二章 现代西方法理学是西方历史上法理学思想的继承和发展
第三章 现代西方法理学概说
第二篇 新自然法学和价值论法学
第五章 富勒的新自然法学
第六章 菲尼斯的新自然法学
第八章 罗尔斯的正义论法学
第九章 德沃金的权论法学
第三编 分析实证主义法学
第十章 霍菲尔德的法律概念分析学说
第十一章 凯尔森的纯粹法学
第十二章 哈特的新分析实证主义法学
第十四章 麦考密克的制度实证主义法学
第四编 社会学法学
第十五章 锹骥的社会连带主义法学
第十六章 埃利希的社会学法学
第十七章 庞德的社会学法学
第十九章 弗兰克的现实主义法学
第二十一章 吕曼的系统论法律社会学
第二十二章 行为科学在法律中的体现
第五编 其他法理学
第二十三章 波期纳的经济分析法学
第二十四章 批判法学
第二十六章 霍尔和博登海默的综合法学
第二十七章 诺伊曼的法治论
第二十八章 弗里特曼的法治论
作者介绍
沈宗灵,先生1923年出生于杭州,1946年毕业于国立复旦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翌年,远渡重洋,在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政治系学习,次年获硕士学位。怀着一颗报国的赤子之心,沈宗灵回到祖国复旦大学任教,从此开始了长期的教学生涯。解放后,沈宗灵先生先后在新成立的新法学研究院和后来与之合并的中央政法干校工作。1954年,中央决定重建北京大学法律系,沈先生调任北京大学法律系国家与法的理论教研室主任。在未名湖畔燕园讲坛上主讲了几年的国家与法的理论之后,他终于没能逃脱那一代大多数知识分子共同的命运,1958年,被划为右派,下放劳动。后来因需要回校从事编译工作,但十年动乱间仍遭隔离审查,直至1977年才正式重返讲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