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收付记账法是以现金收付作为记账主体,以 “收”、“付”作为记账符号的一种复式记账方法。它是在中国传统的单式收付记账法的基础上,吸收了复式记账的原理加以改进后的一种
复式记账法。
一是以现金收付为主体。一切经济业务都以现金收付或视同现金收付 (为转账业务,不涉及现金收付) 来确定记入有关账户的收方或付方。它是以现金收入总额减去现金付出总额等于库存现金的平衡关系为依据。
二是现金收付记账法,通常不设 “现金”账户 (其收付在日记账上登记),设置现金
收入类账户和付出、结存类账户,用来核算现金的收入来源和付出去向。
二是对现金付出、结存类账户,“收方” 登记现金付出的减少(转销或待收回),“付方”登记现金付出的增加,账户若有余额在“付方”,表示现金的实际支出或现金以外钱物的实际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