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与解释是释义学的一对概念。释义学主张的针对文本而进行的中心工作。对这对概念的关系有不同的阐述。古典释义学家把理解置于首要地位,如德国狄尔泰把理解看作人以心灵力量的整体去认识自己及自己所创造的精神世界的能力。释义学理论家着重研究解释理论,意大利E.贝蒂把解释看作一个过程,其目的和结果是理解,解释的任务在于使某物得到理解。赫什认为理解在于原原本本地构造文本的意义,而解释则是解释者对文本的意义所作的阐释,渗杂有解释者附加的成分。
哲学释义学家的观点各有特色。海德格尔强调理解的地位,认为理解是此在的存在方式,是此在的构成因素,是解释的基础和根据。解释并非要对被理解的对象有所认识,而是把理解中所筹划的东西整理出来。伽达默尔也强调理解的地位,认为理解、解释和应用都是理解过程中的成分,理解同时也是解释和应用,理解是人生的进行过程,理解、解释和应用不过是其中的不同时刻。利科则主张把理解、解释和说明这三者联系起来考察,强调解释概念,认为解释是一个包括理解和说明在内的过程,理解和说明是这个统一过程的两个阶段:前一阶段是从理解走向说明,后一阶段是从说明走向领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