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
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琼海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琼办发[2009]42号),设置琼海市规划建设局,挂琼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为琼海市主管全市规划建设行政管理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住房保障、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城乡规划和建设、村镇规划和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依法拟定并组织实施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的发展规划、计划,进行行业管理。(二)指导和管理全市城乡规划、村镇规划工作;负责市政府交办的城乡各类规划的审查、报批工作;协助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三)组织指导开展城镇的中心区、重要功能地段、重点景观区域、主要街道两侧以及重点景区、沿海重点区域、旅游度假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成片开发区域等城市设计。(四)依法对全市范围内的用地实行规划管理。负责核定各类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和要求,办理各种建设用地的定点选址。(五)依法对全市范围内地上地下的各种建设工程实施规划建设管理。负责新建、扩建、改建、装修工程的规划设计报建审批及审批后管理。(六)指导和监督全市建筑活动;规范管理建筑市场,指导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标投标、工程监理以及工程质量和安全;指导和监督全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建设工程项目核算及审批施工报建;参与市内大中型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组织协调全市建设企业参与市外、国外工程承包和建筑劳务合作。(七)组织制定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市级标准;组织制定和发布全市统一定额、经济定额的市级标准;组织制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经济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建设工期定额、建设用地指标和工程造价管理制度,与市发展计划局等部门联合发布;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八)指导和管理全市城市村镇建设;指导各镇供水节水、公交燃气、市政设施、雕塑、园林、绿化、市容和环卫工作;参与指导城市规划区内地下水的开发利用和公共客运;负责对国家级、市级重点风景名胜区及其规划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九)组织全市住宅建设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全市住宅和房地产业行业管理,规范全市房地产市场;参与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十)负责制定全市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的抗震规范;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十一)参与制定本系统科技规章、技术标准和规范;组织重大科技开发,推动行业技术进步。(十二)负责和指导全市人民防空工作。(十三)负责全市城市建设、城市规划、人民防空、房地产业等档案的管理和利用工作。(十四)负责对所属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检查监督,协同有关部门监管其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十五)承办市委、市政府与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检查指导各镇规划、建设行政管理工作。
内设机构
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政务的组织协调、对外联络协调和宣传报道;负责局文件的核发、来文来电、来信来访的登记处理;负责局文字档案的管理;负责局各种会议的组织、做好会议纪录;负责行政财物购置、登记管理,工资福利发放;负责局各种材料的撰写,负责局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的保卫、保密、卫生、计划生育等工作;
规划股
负责全市城市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分区规划和市级专项、专业规划的编制、调整、审查和报批;负责规划研究、规划编制、城市测绘、信息化建设等指令性计划的拟定和下达,组织成果验收;负责规划建设项目的选址和跟踪落实工作;负责规划、勘察设计单位的管理;负责市规划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和城市测绘的行业管理。
建设股
负责全市建设项目的规划报建审查和放线定点;负责对规划建设项目的跟踪服务、执行情况的落实工作,配合城市监察大队查处违反规划建设案件。负责管理全市建设项目的实施、质量安全和竣工验收工作,参与协调建设过程中的有关矛盾;负责全市建设项目的初步审查和专项验收。组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
村镇股
研究制订全市村镇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考核标准和管理措施,并指导检查实施;参与村镇规划编制、认证、审查、报批工作;负责新农村建设的相关创建工作;负责并参与村镇各类建设项目和各类工程建设的管理和考核;指导村镇市政设施、公用事业、园林绿化、风景名胜、环境卫生和镇容村貌管理工作。
建管股
负责建筑市场管理,研究拟定建筑业中的一些发展规划、建筑市场的管理规章;负责建设工程招投(议)标管理;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其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建设工程施工报建审查;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建筑安装企业、建筑制品企业、建设监理单位、项目经理、农村个体建筑工匠资质审查报批、生产管理;负责清欠工作;负责建筑业年报表的综合统计上报。
法规股
负责制定本系统法制建设工作计划;组织协调重要行政措施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修订、审查、报批;承办地方建设法规的应用解释工作;指导、管理建设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听政、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参与有关民事纠纷和群众来信来访的调解和处理。协助局长工作,负责琼海市规划建设局法规股全面工作。
拆迁安置管理股
负责全市各类房屋建设拆迁许可证的初审、发放、备案;负责拆迁项目的拆除竣工验收和备案工作;负责许可类案件复议和诉讼工作;协助做好对规划区外房屋拆迁业务指导;承办拆迁裁决类案件及行政复议、应诉等工作;负责全市违章违规拆迁、拆除行为的查处工作;负责强制拆迁的申请及有关协调工作;负责拆迁政策、法规的宣传咨询和有关拆迁信访接待工作。
行政服务中心窗口
负责受理全市建设项目的报建。
局档案室
负责全市各类城建档案的接收、审核、归档、整理、保管、登记和查询服务工作。
琼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和条例。负责建筑工程质量的强化监督;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的分析处理,工程质量争议的仲裁;负责建筑材料的检测和工程建筑新结构、新技术、新工艺或新制品的质量鉴定;负责工程竣工验收及其工程资料的收集、归档和管理。
领导班子
局长 颜海兴 主持局全面工作。
副局长 蒙光芬 协助局长工作。分管市政管理、城乡综合管理、人民防空、拆迁工作。主管部门:人防办、市政股、拆迁安置管理股。
副局长、总规划师 杨 帆 协助局长工作。分管规划、报建、村镇建设、测绘、信息等工作。主管部门:规划股、建设股、村镇股、测绘中心、信息中心。
副局长 王培宁 协助局长工作。分管建筑市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招标投标、计划生育工作。主管部门:建管股、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图审中心、检测中心。
局党委专职副书记 莫宏林 协助书记工作。分管党务、思想政治工作。
局党组纪检组组长 陈小刚 协助局长工作。分管党务、党风廉政、政工、精神文明、社会治安、政策法规、工会、财务、保密、档案、统计、来信来访工作。主管部门:局纪检组、办公室、法规股、档案室、工会、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下属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