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科学技术局是负责管理全市科技发展规划、科研计划的编制与实施,科技创新与开发,科技成果申报与推广,全市知识产权保护和专利管理等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瑞安市科学技术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有关科技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订全市科技管理和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制订全市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和市级科技计划;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科技局内设7个职能科室。
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后勤工作;管理全系统行政经费、自然科学事业费、科技三项经费;负责机关财务、接待工作。
政工科
负责全系统综合协调、党务、政务、人事、文秘、扶贫、实绩考核、工青妇、体制改革等工作。
农牧业科
负责全市农牧业项目的筛选、审核、论证、立项、申报工作,并组织实施、检查、指导;负责国内外先进农牧业新技术、新成果、新材料的引进、试验、示范工作;负责全市农村牧区科技培训工作;负责农牧业科技园区的认定、管理工作;负责农牧业科技方面的调查、统计、规划编制等工作;组织、牵头农牧业科技特派员工作的规划、计划、总结、督促、指导、协调等工作。
高新技术产业科
研究全市工业领域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提出工业领域高新技术发展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和全市科技攻关计划、工业领域科技项目、高新技术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工业科技园区的有关工作;组织、牵头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的规划、计划、总结、督促、指导、协调等工作。
技术市场管理科
贯彻实施有关技术市场的法律、法规,管理监督全市技术贸易机构,进行年度检查,培育全市技术市场,发展科技中介组织,帮助民营科技企业和各类民营科技服务组织的建立和审核,对各类技术贸易机构实行监督检查,规范服务功能和质量,检验技术贸易证书,进行技术贸易情况的统计、分析、上报等工作。组织、申报、实施社会领域的国家、自治区重大科技计划、科研项目;组织、管理、指导社会领域的科技工作;承担社会领域的医药卫生、节能减排、循环经济方面的科技工作以及协调、联系863计划的组织、申报、管理工作;负责自然科学基金计划及基础研究规划方面的工作。
知识产权科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知识产权有关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加强我市有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措施办法;做好有关知识产权必要的协调工作;研究制定我市专利工作发展规划和专利信息网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专利转让、专利贸易许可,专利权质押,专利广告的出证管理工作,负责并指导旗县市处理专利纠纷和查处冒充专利行为的工作;制定有关专利工作的教育与培训规划;负责有关专利和知识产权的统计和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市科技奖励工作。
计划成果管理科
研究全市科技发展战略,编制全市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和科技项目计划;负责全市各类科技计划的协调和配置;负责各类科技计划的呈报、统计;负责全市科技成果的鉴定、验收、评审、登记。
简介
组织编制与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及园区规划和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对市科技型
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等科技风险投资资金的使用进行指导和管理。瑞安市科学技术局大力推进产业发展平台建设,通过围垦提高增量、转型盘活存量,打造大平台、拓展新空间。引导企业做强做大主业,积极开展科技创新,并通过倒逼机制来促进中小企业进行产业升级。重点扶持培育金融、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努力提升服务业发展水平。要在推进新型城市化建设上取得新成效。进一步找准城市定位,强化规划引领,完善基础设施,提升城市功能,加强城市管理,建设功能完备、环境优美、管理科学、充满活力的现代化大城市。
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有关科技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2、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全市科技体制改革和技术创新的政策和措施;负责全市科研院所体制改革工作的指导与督查;指导技术市场、科技中介机构、民营科技机构和企业研究开发机构的工作;组织协调技术贸易活动;负责全市科技创新体系工作,推动科技服务体系建设。3、组织全市工业、农业、社会发展和软件科学研究等科技计划的编制与实施;组织实施国家、省和市下达的科研攻关、火炬、星火、新产品试制、科技成果推广等科技计划项目;组织省重点实验室、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建设的申报工作;组织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资)金项目及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的申报和实施;负责全市高新技术企业、产品、项目的认定和省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负责对高新技术产业区的指导、监督。4、协调和管理全市知识产权保护和专利工作;负责全市专利执法和专利技术实施及推广工作;负责对专利中介服务机构的业务指导。5、归口管理全市科技外事工作;制订科技交流与合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全市对外科技交流与合作;参与全市重大技术引进项目的研究论证立项。6、负责管理全市科技成果的评价、奖励和申报工作;负责科技保密、科技档案、科技统计等工作,归口管理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负责科技信息的管理工作。7、负责编制全市防震减灾中、长期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地震监测预报和防震减灾及宣传教育工作;管理全市数字地震前兆台网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审定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抗震设防标准。8、指导与协调市各部门和各乡镇的科技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科技兴市,推进全市科技进步;协调、组织全市科普工作。9、参与对全市科技人员的管理、培养和职称评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智力引进工作。10、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