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国画院于二〇〇五年八月在兰州正式挂牌成立,并于二〇〇五年十一月顺利完成全部登记注册等各项合法手续。
简介
甘肃国画院于二〇〇五年八月在兰州正式挂牌成立,并于二〇〇五年十一月顺利完成全部登记注册等各项合法手续。甘肃国画院院长李秀峰,甘肃国画院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民事承担责任的非盈利性群众文化团体,其业务主管部门为甘肃省文化厅。在甘肃省文化厅的监督指导下,依法循章开展工作,进行业务范围内的学术交流;展览、拍卖;人员培训等群众性书画活动。
甘肃国画院是经甘肃省文化厅、甘肃省民政厅备案审核并批准成立的全省非盈利性质的学术性社会团体,具备法人资格和独立的民事承担责任,其业务主管部门为甘肃省文化厅,并在甘肃省文化厅、甘肃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下开展工作。
建院宗旨
甘肃国画院的建院宗旨,志在团结本省内外志同道合,德艺俱佳的书画人才为本院基本队伍,利用多种渠道,多种形式,为本院书画家搭建展览、交流、宣传、推介的平台和桥梁,创建一个学术氛围浓郁,宽松、团结、互助的和谐创作环境,共同进步提高、为繁荣本省群众性文化文艺活动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甘肃国画院现有书画创作队伍一百余人,其中特聘全国书画名家顾问三十余人,中国美协会员和高级美术师以上人员达总数3/1以上,初步形成了良好的创作队伍。
宗旨:甘肃国画院将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有关文艺理论以及党在新时期一系列文艺路线方针政策为建院指导思想,坚持“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遵守国家一切法律法规,积极倡导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广泛团结省内外德艺双馨的书画名家,以优秀的健康向上的美术作品和良好的社会形象奉献社会,为进一步活跃和繁荣我省群众性美术创作、学术交流、市场开拓做出积极的努力和贡献。在大家的共同参与下,为每位书画家的自我完善和走出甘肃、走向全国、走出国门,打造一个充分展示和健康发展的桥梁与平台。
展出活动
2016年5月底至6月初,“画说甘肃——甘肃国画院成立十周年作品巡回展”在兰州举办首展,之后,又分别于7月和8月,在天水市、临夏州成功举办作品巡回展,11月8日在白银景泰飞天美术馆举办的展出,是本次巡回展的最后一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