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图书馆位于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是中国国内有影响力的综合性、研究型公共图书馆,是首批“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国家古籍保护中心人才培训基地,全国九个地区性中心图书馆之一,也是中国西北地区的中心图书馆。2018年被评定为国家一级图书馆。
历史沿革
甘肃省图书馆的前身是1916年创建的甘肃省公立图书馆。
1932年,更名为甘肃省立图书馆。
1942年,更名为甘肃省立兰州图书馆。
1944年,创办国立西北图书馆。
1947年,国立西北图书馆更名为国立兰州图书馆。
1949年10月,甘肃省立兰州图书馆和国立兰州图书馆合并为兰州人民图书馆。
1951年,归兰州人民图书馆更名为西北人民图书馆。
1953年,正式定名为甘肃省图书馆。
2005年,在九州台建成了文溯阁《四库全书》藏书馆。
2014年10月,甘肃省图书馆进行扩建项目建设。
2016年6月,甘肃省图书馆扩建项目主体完成。
2018年5月,被原中国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评为国家一级图书馆。
2022年6月26日,甘肃省图书馆总馆西区(新馆区)开放。
2023年11月5日,甘肃省图书馆少儿馆新阅览室正式对外开放。
馆藏实力
馆藏资源
据2020年2月该图书馆官网显示,甘肃省图书馆藏书总量已逾460万册,其中,古旧籍藏书38万册;订购商业数据库30个,自建特色资源数据库20多个。
据2020年2月该图书馆官网显示,甘肃省图书馆收藏的古籍文献以古旧籍和西北地方文献为特色馆藏。古旧籍藏书38万册,其中善本4000余种、10万余册件。珍藏有敦煌写经382件、宋元刻本30余部、宋元刻本、大型明版木刻丛书《
永乐南藏》、敦煌写经、名人手札、珍贵字画和专设分馆保藏的大型丛书文溯阁本《
四库全书》;此外,有明清及近代名士尺牍手稿500余通,碑帖拓片1000余件及一些明清诰命和太平天国时期的契约票据等;西北地方文献收藏已逾12万余册。在国务院公布的《国家珍贵古籍名录》中有124部古籍珍本入选。甘肃省人民政府公布的《甘肃省珍贵古籍名录》中有353部古籍珍本入选。
据2020年2月该图书馆官网显示,甘肃省图书馆收藏的地方文献达5万多种。内容包括西北史地、敦煌学、丝绸之路、西域研究、地方人士著述、少数民族档案史料、各历史时期山川形胜、行政区划舆图,以及1949年以前出版的报刊杂志。包含有《甘肃通志稿》和《重修敦煌县志》均系未刊稿本,还有甘肃省最早的杂志《新陇日报》(1928年)等。
据2020年2月该图书馆官网显示,甘肃省图书馆订购有中国知网(CNKI)期刊全文数据库、报刊复印资料全文数据库、全国报刊索引、万方数据知识资源系统、博看期刊数据库、台湾经典人文期刊库、新东方多媒体学习库、超星电子图书等30个各类商业数据库,自建有《西北地方文献资源数据库》《沙尘暴研究专题数据库》《四库全书研究专题资源库》《甘肃地方戏曲专题资源库》《甘肃省图书馆周末名家讲坛专题资源库》等20多个特色资源数据库。
支撑保障
甘肃省图书馆全年365天免费开放,截至2019年5月持证读者达13万余人,年均文献外借约95万册次,年均接待到馆读者160万人次。在全省城乡设立75个分馆和图书流通站、1.6万个共享工程各级基层支中心和服务点,先后建成甘肃省残疾人阅览服务中心、少儿图书馆、流动儿童阅读服务中心、农民工之家等多项特色服务。
2018年,全年新办读者证9262张,文献外借100万册次,接待到馆读者170多万人次。网站主页点击量超100万次,官方微仿公众平台关注人数达15300人。
据2020年2月该图书馆官网显示,甘肃省图书馆整个馆区实现无线网络全覆盖,开启以互联网、移动终端、自助终端为载体的图书馆云服务时代;图书馆开通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微博、自助阅报系统、移动图书馆、电子书借阅机、“甘肃省图书馆”app、24小时自助图书馆等现代化服务。
组织体系
队伍建设
据2020年2月该图书馆官网显示,甘肃省图书馆有员工211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65人,占总员工的78%;高级职称占总专业技术人员的5%,副高级级职称占总专业技术人员的15%,中级职称占总专业技术人员的50%,初级职称占总专业技术人员的28%。
机构部门
甘肃省图书馆为副地级建制,设17个业务行政部门,其中正处级部门包括文溯阁《四库全书》藏书馆、甘肃省古籍保护中心、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甘肃省分中心,副处级部门包括党委办公室、综合业务处、行政办公室、计财处、采编部、典阅部、报刊部、历史文献部、信息咨询部、现代技术应用部、研究辅导部、人事处、少儿图书馆、保卫处。
建设成果
开发成果
2016年,肃省图书馆还编辑出版了《百年记忆——甘肃省图书馆100年》《文溯四库》《我与甘肃省图书馆》三本纪念文集。
2017年,修复包括馆藏善本《绎史》在内的珍贵古籍66种,492册,28297叶。
2018年,甘肃省图书馆制作古籍品套1万部,对民国文献进行单驻典藏分编民国文献638部。
2018年,新增西北地方文献资料1951种,3695册。完成修复珍贵古籍551册,38750叶。
2018年,甘肃省图书馆科研项目立项10项,其中《近代以来甘肃图书馆事业发展史研究》立项为国家杜科基金项目、《甘肃省公共图书馆存藏革命文献研究》立项为甘肃省社科规划项目。
2018年,甘肃省图书馆学术成果中,1项成果荣获“甘肃省第十五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采奖“三等奖;2项成果分别获甘肃省科技情报学会科学技术奖一、三等奖;11项成果分获甘肃省第四届图书馆学·情报学学术成果一、二、三等奖;发表论文34篇,多篇论文获得中国图书馆学会,甘肃省图书馆学会年会,西北五省(区)图书馆第十四次科学讨论会等征文奖。
截至2018年12月,甘肃省图书馆编印的内部交流刊物有《甘肃省图书馆年报》《甘肃省图书馆简报》《甘肃图书馆工作》《西北研究通讯》等。
学术期刊
《
图书与情报》始刊于1981年,是甘肃省图书馆、甘肃省科技情报研究所联合主办。自创刊以来一直以学术质量建设为核心,关注图情业界的最新学术热点与动态,注重刊发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国内与国外相融汇的科研学术成果,是一份图情界有影响的两栖类学术刊物。
《图书与情报》主要设有理论园地、学术方阵、文化沙龙、信息法学、实践平台、人物与书林、珍藏撷英、图苑时空等栏目。
机构荣誉
1999年10月,被
文化部授予甘肃省图书馆国家一级图书馆称号;同年,甘肃省图书馆又被国家人事部、文化部评为全国文化工作先进集体。
2007年,获文化部首次颁发的“群星奖——公共图书馆服务奖”。
2007年、获中国图书馆学会颁发的“全民阅读活动先进单位”称号。
2009年,被中国图书馆学会授予“全民阅读基地”称号。
2010年,被文化部评为国家“一级图书馆”。
2011年,被甘肃省委文化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评为“全省文化体制改革先进单位”。
2012年,“工地图书流通站”项目获得文化部“农民工文化服务示范项目”称号。
2013年,再次被文化部评为国家“一级图书馆”。
2014年,被甘肃省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被授予 “全省助残先进单位”,被文化部授予“全国古籍保护先进单位”,被甘肃省信息协会授予“甘肃省信息化先进单位”;
2015年,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巾帼文明岗”称号,被甘肃省妇联授予甘肃省“三八红旗集体”;
2016年,被甘肃省文化厅授予省直文化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2017年,被甘肃省政府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授予“全省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2007年、2009年分别荣获中国图书馆学会颁发的“全民阅读活动先进单位”和“全民阅读基地”荣誉称号。
2020年2月,甘肃省图书馆研究辅导部被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妇女联合会授予“甘肃省巾帼建功先进集体”称号。
现任领导
(表格参考资料来源:)
文化传统
形象标识
甘肃省图书馆形象标识是一个圆形徽标,两个圆形中间上部分是甘肃省图书馆的繁体中文,下部分是英文的甘肃省图书馆;中间部分是图书馆的创建时间1916和甘肃省图书馆建筑物的轮廓图放在一本翻开的书上;整体标识寓意着守望历史,传承文明。
愿景使命
宗旨:读者至上,服务第一。
愿景:适用于一切使用图书馆者,以书籍为公有而公用之的图书馆。
使命:滋养民族心灵、培训文化自信。
文化活动
据2020年2月该图书馆官网显示,甘肃省图书馆开展的品牌活动有周末名家讲坛、陇上文化行、阳光工程、4·23世界读书日等。
读者服务
开放时间
办证指南
申办条件
年满16周岁的中国公民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含身份证、户口薄、驾驶证、军官证、护照等)均可办理,16周岁以下的少年儿童由监护人陪同办理。
办证方式
首次办证免工本费,交纳借阅保证金100元,每证可借中文图书3册,借期 30天;期满可续借一次,续期30天。
人工办理:在开放时间,读者持有效身份证件可在办证处办理。
自助办理:读者持第二代身份证可在馆内自助借还机及馆外24小时街区自助图书馆网点办理。
注意事项
读者证使用前请仔细阅读图书馆各项借阅规则和制度,自觉遵守。借阅书刊请妥善保管,如有污损或丢失情况,视情况赔偿。读者证限本人使用,可以替他人代还文献,但不能代借。
挂失、补办与退证
读者证丢失,请立即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办证处挂失,补办新证,补证后原证自行作废。丢失补领、损坏换领新证收取10元工本费。
退证前需还清所借书刊,结清滞纳金后,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读者证,退还保证金。
借阅指南
借阅规则
办理外借手续须凭本人读者证,不能代借,可以代还。
每证可借中文图书3册,借期30天,可续借一次,续期为30天(自办理续借手续当日起计算)。
图书资料即将到期,请尽快续借或来馆办理还书手续。超期每天每册收取0.1元资料费。
请爱护所借图书资料,不得撕页、污损、勾划、涂写、调换、剪裁、折叠等;未办理外借手续,不得私自携出,违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借阅时,发现图书资料有破损、缺页情况,应及时向工作人员申明。还书时出现新的污损按有关规定处理。
外借图书资料若不慎丢失,按照相关规定收取赔偿金。读者亦可自购相同图书归还。
借阅流程
第一步:检索
登陆甘肃省图书馆网站,或在检索大厅登录检索机,点击“联合目录查询”,进入检索页面,可以根据著者、题名、分类、主题、丛书名、期刊名等进行查询,找到所需文献的出版信息、馆藏地点和外借情况等。
第二步:了解馆藏地点
图书馆主要文献按照《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进行分类排架,不同大类的文献分别置于不同楼层的文献借阅区。
第三步:阅览
根据文献检索得到的排架信息到相应楼层及架位找到需要的文献,正确使用选书板在开放的阅览区域阅览。
第四步:外借
需要外借图书,在各借阅台办理外借手续。
第五步:续借
注:如果外借的图书即将到期,但仍需要使用,请及时办理续借手续。可以直接凭图书或读者证到图书馆内相应工作台办理续借手续;也可以打电话续借或登陆甘肃省图书馆网站,进入“文献续借”办理网上续借。每次借阅的图书只能续借1次,续期30天,续期自办理续借手续当日开始计算。
恢复开放
2022年4月12日,甘肃省图书馆在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安排,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确保安全稳定的前提下, 向广大读者恢复正常开放。9月20日起,甘肃省图书馆恢复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