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审计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甘肃省审计厅是甘肃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办公地址位于兰州市中央广场1号。
主要职责
(一)主管全省审计工作。负责对全省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省有关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贯彻执行审计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起草审计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审计工作规则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参与起草财政经济及其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省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向省政府提出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省政府委托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省委省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省委和省政府有关部门、市级党委和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包括国家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省有关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省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省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市州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省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省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省级投资和以省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省级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省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省政府规定的省级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省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审计署授权的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省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审计厅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省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省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与市州人民政府共同领导市州审计机关。依法领导和监督市州审计机关的业务,组织市州审计机关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纠正或责成纠正市州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做出的审计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管市州审计机关负责人。
  (十)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
  (十一)完成省委、省政府和审计署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二)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加强全省审计工作统筹,明晰全省各级审计机关职能定位,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实加强一线审计力量,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
内设机构
(一)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处
工作职责:负责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
(二)办公室
工作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新闻宣传、财务、档案、工作督查等工作。联系特约审计员。
(三)综合管理处
工作职责:拟定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承担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督办,对审计成果进行整理研究和综合利用,承担审计工作统计、审计力量调配、购买社会审计服务、审计业务工作管理及考核等工作。
(四)法规审理处
工作职责:承担本省有关审计法规草案、审计政策、审计规章制度的起草工作,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监督检查市县审计机关的审计业务质量,纠正或责成纠正市县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做出的审计决定,负责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移送协调,承担审计法律法规宣传和咨询工作。
(五)指导监督处
工作职责:推动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对内部审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内部审计职责履行情况,检查内部审计业务质量。组织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的核查,对本厅购买社会服务的审计质量进行监督核查。组织对厅机关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
(六)电子数据审计处
工作职责:组织开展审计业务电子数据的采集、验收、整理和综合分析利用,组织对有关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网络安全、电子政务工程和信息化项目以及信息系统的审计。
(七)财政审计处
工作职责:组织审计并监督省级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市州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央和省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并承担相应经济责任审计。
(八)重大政策执行审计处
工作职责:组织审计国家及省委、省政府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
(九)党政审计处
工作职责:组织审计省级党政部门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及部门单位管理的各专项资金,并承担相应经济责任审计。
(十)农业农村审计处
工作职责:组织审计农业农村、扶贫开发以及其他相关公共资金和项目,并承担相应经济责任审计。
(十一)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处
工作职责:组织审计和稽查省政府投资和以省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关系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并承担相应经济责任审计。
(十二)社会保障审计处
工作职责:组织审计省政府相关部门、市州政府管理和其他单位受省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并承担相应经济责任审计。
(十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处
工作职责: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以及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情况审计。
(十四)金融审计处
工作职责:组织审计省属国有金融机构和省政府规定的省级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组织审计金融管理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并承担相应经济责任审计。
(十五)企业审计处
工作职责:组织审计省属国有企业和省政府规定的省级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财务收支,并承担相应经济责任审计。
(十六)涉外审计处
工作职责:组织审计省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省政府规定的省级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境外国有资产投资、运营和管理情况,组织审计省政府驻境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以及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
(十七)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管理处
工作职责:(加挂“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牌子)。组织对省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以及市州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承担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有关工作。
(十八)地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处
工作职责:组织对省管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
(十九)人事教育处
工作职责:负责机关、派出机构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审计专业技术职称考评等工作,承办协管市州审计机关负责人的有关事项。
(二十)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工作职责:负责机关、派出机构和直属单位的党群、纪检、巡查、信访工作。
(二十一)老干部处
工作职责: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直属单位
(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负责管理厅机关固定资产、财产、房产、车辆、物业、保卫工作;负责厅机关办公物品的采购、保管、分配和维修工作;负责厅机关医疗保健、计划生育、环境卫生、安全消防、综合治理工作;承担机关委托管理的部分行政事务性工作。
(二)审计科研培训中心:负责审计科学研究、信息宣传、《甘肃审计》编辑发行等工作,承担机关委托管理的部分行政事务性工作。
(三)电子数据审计中心:组织、协调全省审计机关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金审工程项目建设;组织计算机审计软件和技术的推广应用;负责厅机关信息系统、网站、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管理和日常维护;负责计算机审计骨干培训、信息化工作及计算机审计技术成果的考评;厅领导交办的有关工作。
现任领导
甘肃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甘肃省审计厅党组书记、厅长:郝文杰
负责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和省审计厅全面工作。主管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处。
党组成员、副厅长:陈炎人
分管财政审计处、重大政策执行审计处、人事教育处、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老干部处、文化旅游审计局。
党组成员、副厅长:张平平
分管电子数据审计处、社会保障审计处、公检法司审计局、卫生医疗审计局、电子数据审计中心。
党组成员、副厅长:徐明丽(女)
分管综合管理处、指导监督处、企业审计处、企业审计一局、企业审计二局、审计科研培训中心,联系省审计学会、省内部审计协会。
党组成员、省纪委监委派驻省审计厅纪检监察组组长:王立军
主持省纪委监委派驻省审计厅纪检监察组工作。
党组成员、副厅长:杜明诗
协管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处,分管办公室、党政审计处、教育科技审计局、建设交通审计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甘肃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吴跟运
分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管理处、地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处、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处、资源环境审计局、投资融资审计局。
总审计师:王海萍
分管法规审理处、农业农村审计处、金融审计处、涉外审计处、农林水利审计局。
获得荣誉
2015年2月,获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的“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19年12月,甘肃省审计厅农业农村审计处获得“全国审计机关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2021年5月,甘肃省审计厅机关委员会获甘肃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2021年6月,甘肃省审计厅财政审计处党支部被授予“甘肃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参考资料
审计厅简介.甘肃省审计厅.
内设机构.甘肃审计.
现任领导.甘肃省审计厅.
最新修订时间:2024-10-13 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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