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轻工业联合会是经
甘肃省机构编制委员会(甘机编发[2002]010)批准的负责管理,监督,指导全省轻工业企事业单位,提供行业服务,制定行业发展规划的
省直事业单位.省上授权为全省轻工业各类社会团体的业务主管单位。
全国解放后,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对手工业的保护和发展。为了恢复经济,发展生产,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和领导,1955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甘肃省手工业合作社联合社,与甘肃省手工业管理局合署办公,实行政社合一体制。1958年1月,甘肃省手工业管理局并入甘肃省工业厅。这一时期,在党的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指引下,经过合作化,顺利实现了手工业从个体私有制到集体所有制的伟大变革,解放和发展了生产力,壮大了社会主义经济力量,使城镇集体经济在手工业合作化的基础上迅速发展起来了。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揭开了中国改革开放、全面振兴的序幕,城镇集体经济进入了一个全面发展的新阶段,也是历史上最辉煌的阶段。1983年12月,甘肃省手工业联社再次成立,与甘肃省轻工业厅合署办公。1992年,经省政府批准,成立甘肃省二轻工业总公司,与甘肃省手工业联社合署办公。
在这期间,在省联社的指导下,各级联社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大力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坚持产权制度和企业制度改革,因地制宜,大胆探索创新,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使城镇集体经济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快速发展,在安排城镇人员就业,满足市场需求、出口创汇、增加税收,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为推动了甘肃经济发展起到了应有的作用。
随着党的十七大召开,在落实“推进集体经济改革,发展各种形式集体经济、合作经济”的新要求下,新型城镇集体经济将在体制机制创新中得到进一步的发展,成为建设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的一支重要力量。
作为服务于城镇集体经济发展的甘肃省手工业联社,要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指导下,认真研究新形势下发展省内轻工集体经济的形式、体制和机制,坚决巩固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指导、促进新型集体经济同其他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为集体经济、为联社工作取得新的跨越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