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资料储备,国家为保证再生产过程在遇到意外特殊事件或自然灾害时不致中断而储备的重要生产资料,如钢材、有色金属材料等。
由专门的储备机构进行管理,有专门的仓库设施进行储存、保管和维护。国家生产资料储备的需要量,由计划部门根据国内外形势发展和各时期的中心任务,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中加以确定,而在年度计划中逐渐补充。我国此项物资的动用,需经过国务院的批准。为了保证国家后备物资的质量和技术标准处于良好状态,国家储备机构需根据各种物资的最大保存期限和其它具体情况,在各个计划年度向计划部门提出物资轮换计划,由计划部门具体安排轮换。国家后备物资的分布,需考虑有利于保证需要、便利运输、适当集中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