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权的宪法逻辑》是对生命权的基本范畴、类型及有代表性的判例进行了理论和实证分析,深入探讨了死刑、自杀、人体器官移植、克隆人、安乐死等涉及生命权的社会热点问题,并提出了宪法在调整上述权利关系方面所应发挥的作用,这对当下中国社会的宪法适用及研究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和实践价值。
在法律上,生命权是“不朽的自然法”赋予个人的绝对权利。这种永远与人类同在的、受上帝本人指引的自然法,当然比其他任何法都具有更高的地位……任何人类法,只要与他相抵触都是无效的。
韩大元,1960年生,法学博士,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宪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等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