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道德
生态学术语
生态道德,又称环境道德,是道德范畴具有特殊涵义的一部分,指反映生态环境的主要本质、体现人类保护生态环境的道德要求,并须成为人们的普遍信念而对人们行为发生影响的基本道德规范。生态道德具有以下几个主要特征:“第一,它必须是反映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最本质、最主要、最普遍的道德关系的基本概念;第二,它的规定性必须体现一定的社会整体对人们的道德要求,显示人们认识和掌握道德现象的一定阶段;第三,它必须是作为一种信念存在于人们内心,并能时时指导和制约人们的行为”。
具体举措
生态道德的建设是一项复杂的工程,牵扯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关系到各力一的利益。因为是一种道德,关系到人们内心的价值观和是非判断,所以它不同于法律规章和制度体系的建设,生态道德建设更复杂,更系统,所以需要采取更为谨慎的措施来实施和完善。
社会环境
良好的社会环境对于生态道德建设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有了良好的环境,形成全民保护环境、全民节能减排、全民治理污染的良好的社会风尚,才有利于生态道德建设的顺利实施。
我们要通过大众媒体的宣传作用,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用舆论引导行为,培育良好的生产环境、生活环境、消费环境。
近几年来,我国的大众媒体在社会宣传、舆论监督方面发挥了很大的作用。我国公民的环保意识和生态危机意识在近几年来有了一定的提高,但我们也不得不承认,我们的社会尚未形成人人保护环境的良好风尚,和西方一些发达国家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并且也不能够适应我国当前形势下对生态道德建设的需要。
这就需要加大网络、电视、新闻、报纸、杂志的宣传力度,使人们认识到生态危机的危害性和树立生态保护意识的紧迫性,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通过生态道德建设,使人人合理生产,合理生活,合理消费,反对一切与社会卞义生态道德建设不相符的生产、生活、消费观念,把生态道德的观念自觉贯彻到日常的行为中去,自觉抵制不良习俗,为生态道德建设培育良好的社会环境,加强生态道德教育,提高整个社会的生态道德能力。
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告诉我们,任何一种道德最终能否为社会所接受,能否转化为社会成员的风俗习惯和道德实践,关键在于它能否反映社会伦理关系的本质,是否体能体现社会发展的必然性。这也就是说,生态道德究竟能够在多大范围、何种程度上为人们所信奉和遵循,主要取决于生态道德教育的广度和深度。道德教育的力量是显而易见的,只有加强对生态道德教育,提高性个民族的生态意识,才能更好地应对环境危机,创造良好的生存环境。
但是生态道德教育是一个系统的、庞大的工程,需要我们去进行综合、全方面的建设。同时,我们应该实现生态道德教育方式的多样化和灵活化,要通过网络、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各种途径,把生态道德教育融入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同时可以通过各种丰富多彩的社区活动、实践活动、宣传活动,通过丰富多彩的网络资源、图片资料、宣传手册等途径,向人们宣传生态道德教育的知识,把生态道德教育寓于生活中来。
制度保障
我国是依法治国的国家,法律在我们的生活中起着保护、规范和约束的作用,法律也有着不可代替和不可动摇的地位。在应对环境危机的过程中,要加强生态道德建设,必须重视法律和制度的作用,用法律和制度来规范生态道德建设,并用它来保障生态道德建设的顺利开展。
首先,要加大生态道德建设力度与法律法规的力度,做到有法可依。我们要根据我国的国情,参考国外生态道德建设法律法规的经验,制定适合社会发展的法律。同时,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把污染治理与环境保护结合起来,把生态保护和生态道德建设结合起来,加强生态道德建设的立法保障。
其次,把生态道德建设的执法保障和制度保障有机结合。法律的有效性关键在于实施和执行的力度,有法可依固然重要,更重要的是在于如何去有效地执行,对全体公民进行生态道德教育固然重要,但是法律和制度的保障也是不可或缺的。所以,这就要求我们在制定制度时,要把实现经济、政治和生态环境建设的目标作为出发点,并且进一步研究其伦理导向,使生态道德建设目标与经济和政治建设目标有机地统一起来。
最后,做到生态道德建设的法制与德治有机结合。我们在强调生态道德建设中法律法规制度建设的同时,也不应该忽视了道德的作用。实践证明,仟何一种社会形态的有序协调发展,单纯依靠道德不行,因为它不能代替法律的强制功能;单纯依靠法律也不行,因为它不能代替道德的社会调适功能。只有道德与法制双管齐下,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人们在现实生活中所遇到的生态环境问题,才能真正实现人与自然的协调统一和性个社会的和谐发展。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12-09 10:09
目录
概述
具体举措
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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