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自主权
汉语词语
用人自主权(Employing autonomy),广义指企业具有的在不违反国家强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录用一些应聘人员,而政府等其他团体和个人不能干预的权利。
在毕业生就业协议中,特指用人单位有独立的人事档案管理权,有权直接接收毕业生毕业后的户口、档案等人事关系,毕业生落户不受当地人事局指标限制,当地人事局随时同意该单位录用的毕业生落户并给予办理有关手续。一般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公有制性质单位,如高等学校、各中央部委直属的研究院所、国家各类银行的分行、省(区)直属各厅局及其直属各单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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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1-12-25 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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