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电容量(capacity connected of electrical load)是指用户或用电设备可能用到的最大电功率。用电容量是向供电对象进行供电工程设计计算的基础和供电部门营业管理的依据。用电设备、变电设备可能用到的最大电功率常与其标称的铭牌容量不完全一致,有些设备在产品设计中已考虑有一定过负荷能力(如变压器、电焊机等),有些设备,在运行中一般达不到铭牌容量(如
感应电动机),在供电部门营业管理中使用的用户用电容量,习惯上以铭牌容量代替。
用电容量(capacity connected of electrical load )是指用户或用电设备可能用到的最大电功率。用电容量是向供电对象进行供电工程设计计算的基础和供电部门营业管理的依据。用电设备、变电设备可能用到的最大电功率常与其标称的铭牌容量不完全一致,有些设备在产品设计中已考虑有一定过负荷能力(如
变压器、电焊机等),有些设备,在运行中一般达不到铭牌容量(如
感应电动机),在供电部门营业管理中使用的用户用电容量,习惯上以铭牌容量代替。
(1)近期用电容量在正式建立供用电关系前为用户的申请用电容量,作为交纳供电贴费的依据,建立供用电关系时,作为供用电双方的合同(协议)容量,一般也作为计算基本电费的依据。
(2)对高压用户来说,以其接入电力系统的受电变压器标称视在功率之和为用电容量,如该用户另有不经变压器直接用电的
高压电动机,应将其容量一并计入用电容量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