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世纪上半期(公元918年),弓裔部将王建杀裔称王,建立高丽王朝,建都松岳(今开城),936年后重新统一
朝鲜半岛。高丽王朝建立之初,土地占有和租税征收情况复杂,政府很难全面掌握。
976年,国家实行土地清查,登记全国耕地和山林,收归国有,然后将一部分土地和山林按等级分给文武百官和士兵,称为“田柴科”。田指耕地,柴指柴林,科指官吏的等级。田柴科是国家把土地的收租权按等级授予受田者(文武百官,以至府兵、闲人),等级越高分得的土地和林地越多。文武官员按“人品”(身分)分为79 品,最高者得田柴各110 结,最低者得田21 结,柴10 结。士兵给田15 结。只有功臣和归顺的豪族另外得到世袭土地(“功荫田柴”),其余的土地在本人死后归还,不准世袭。其余绝大部分土地作为公田,由国家直接租佃给农民耕种并征收租税。这样,国家基本上把土地和农民控制在自己手里。
田柴科一方面使高丽王朝生产得到恢复和发展,另一方面作为王氏高丽
中央集权制的重要基础,其实行确立了国家对土地的最高支配权。在一定时期内限制了官僚贵族的土地兼并,进而确保了国家的税源,成为专制集权国家的强有力的物质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