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波
吉林省梅河口市黑恶势力团伙头目
田波是号称“黑市长”的吉林省梅河口市黑恶势力头目。
人物罪行
强占土地
首先,是强占土地。梅河口市郊的煤矿,是田波于1997年2月,在没有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非法开办的,共占用农民耕地约25亩。在其开办煤矿的几年时间里,应交款28万多元,而田波只付了1万多元的现金和价值3万多元的煤炭。没办法,当地村委会只能用村民的提留款来替田波还钱。
这是田波房产中的一处,总面积大概2600多平方米,建楼时,应交给建设局的配套费和测量费,总计33万多元,而田波分文未交。并且,他还在1997年将其中一栋楼以高于市价一倍的价格作为抵押,在银行非法贷款240万元,这笔钱也一直未还。
偷税逃税
田波暴富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偷税逃税。从1993年到1999年,7年里,他共欠税款200多万元,同样也是没交一分钱。另外,他还欠梅河煤矿电费22万多元,欠原梅河口市农电局电费2万7千多元。7年里,田波欠梅河口市国税局、建设局、土地局等各部门的钱款,总共400多万元。
组织黑帮
田波被人叫做“黑市长”决不仅仅是叫叫而已,他用了十年的时间,组成了一个80多人的团伙。这些人在一起是一切行动听指挥,而且有着比较严明的组织纪律。比如说,他和另外一个团伙在这里发生枪战,战前要有动员会,而战后又有总结会。如果你想洗手不干的话,等待你的就会是流血。
执行死刑
吉林省梅河口市以田波为首的黑恶势力团伙2002年12月24日终审宣判,有“黑老大”之称的首犯田波与两名团伙成员被执行死刑。
最新修订时间:2022-09-07 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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