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波扬,1904年出生。湖南浏阳人。字佐储、佐渠,曾用名易水、斯人。是中国共产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革命烈士。
1910年入私整,1913年转入琼瑞初级小学。1916年转入北乡卓然高级小学。1921年夏考入长沙楚怡工业学校。1922年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同年秋转到兑泽中学,参与创建浏北新民社,出版不定期刊物《浏北新民》,任主编之一。1923年初始负责兑泽中学学生自治会工作,并被选进湖南省学联执委会,曾协助夏曦、夏明翰等领导长沙学生给予长沙泥木工人和京汉铁路工人大罢工以声援。1923年3月参加长沙各界抗议日本拒不归还旅顺和大连运动。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六一惨案”发生后,组织同学上街演说,揭露惨案真相。1924年冬到浏阳北区开展农民运动,从事农村基层党组织的筹建工作。同年底参与湖南反对帝国主义利用宗教进行文化侵略的运动。1925年2月任湘南共青团委学生运动委员会总务委员。5月在全省第一次学生代表会上,被选为总务委员。五卅惨案发生后,参与组建青沪惨案湖南雪耻会,组织6月5日的社会各界游行示威。6月赴上海出席全国学联第七次代表大会,被选为常务委员。7月考入北京私立中国大学文科。后因经济紧张,1926年3月回到兑泽中学当教员,参与驱逐赵恒惕运动。1926年3月至1927年5月任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湖南区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1926年夏北伐军占领长沙后,担任共青团湖南省委宣传部部长,兼任国民党湖南省党部青年部秘书。11月下旬奉命赴浏阳检查指导工农和青年工作。同月至1927年5月任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湖南区执行委员会书记。1927年4月作为正式代表到武汉出席中国共产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接着参加共青团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被选为大会主席团成员,并被选为团中央委员。1927年5月至6月任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湖南省委员会书记。1927年5月21日马日事变后,秘密回到湖南坚持斗争,当月底在长沙被反动军阀逮捕。6月6日与妻子陈昌甫被杀害于长沙。后被追认为革命烈士。